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正文

关于印发《瑶溪街道粉尘防爆集中整治“双月”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瑶溪街道办事处文件

   

  龙瑶溪办〔2016〕105号

关于印发《瑶溪街道粉尘防爆集中整治“双月”

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街道属各企业单位、区派驻瑶溪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辖区粉尘涉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瑶溪街道粉尘防爆集中整治“双月”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瑶溪街道办事处

  2016年6月27日

   

   

瑶溪街道粉尘防爆集中整治“双月”攻坚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广东深圳精艺星五金加工厂“4·29”粉尘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6〕3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督促浙江省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及整改温州市12家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隐患和问题的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6〕107号)和省、市、区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企业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粉尘爆炸事故发生,街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粉尘防爆集中整治“双月”攻坚专项行动。

  一、整治目标

  依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 17919-2008)等有关安全生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街道辖区内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集中开展大检查、大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停产整顿一批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单位,改造提升一批安全生产管理落后的企业,从源头上采取措施,有效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金属铝粉、镁粉、煤粉、面粉、淀粉、血粉、鱼粉、纸粉、木粉、棉花、烟草、塑料、染料等粉尘,易发生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重点是铝镁制品加工企业,并突出整治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以下重点问题和隐患:

  (一)建构筑物。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二)除尘系统。

  2.可燃性的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何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防火防爆。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质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四)粉尘清理。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三、整治措施

  粉尘防爆集中整治“双月”攻坚专项行动,必须始终坚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铁的纪律,逐级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粉尘涉爆场所发生各类事故。这次专项行动,必须按照“十条刚性规定”和相关问责措施,狠抓工作的落实到位。

  (一)十条刚性规定。

  1.对无证无照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单位,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2.对生产加工车间设在违法建筑内的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单位,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筑物内的生产加工单位,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4.对民房内的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单位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5.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单位,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6.未按规定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的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单位,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停产整顿。

  7.未按规定安装除尘设施或除尘设施未经正规设计的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单位,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停产整顿。

  8.除尘系统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粉尘涉爆生产单位,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停产整顿。

  9、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动火审批的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单位,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停产整顿。

  10.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单位,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停产整顿。

  (二)相关问责措施。

  1.街道是粉尘防爆集中整治“双月”攻坚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对网格长、网格员等排查上报的各类隐患,必须严格按照要求逐一整改,因工作不力而未有效整改的,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员一律启动问责。

  2.街道全体网格长、网格员是粉尘防爆集中整治“双月”攻坚专项行动的排查责任主体,必须对网格内的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单位全面排查,对未按规定排查到位,出现漏查漏登漏报,导致重大隐患未及时发现上报或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未及时发现的,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启动问责。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ongwanqu/20210528/9680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