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16年度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发放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渔业油价补贴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关系到广大渔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关系到渔业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从2015年起,对我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作出调整,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渔业油价补助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依据
(一)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办法》的通知》(浙海渔计〔2016〕24号)
(二)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央财政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温海渔发〔2013〕78号)。
二、组织机构
我局成立渔业油价补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李谊局长担任组长,蔡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丁聪玲、杨一菡、蔡小妮、钱环帆、徐荣武等5位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经贸科,具体负责2016年度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监察室:负责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发放工作的全程监督,尤其是对申请资格审查与补助资金发放阶段的监管;接受渔民群众信访举报,受理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发放信访案件。
(二)计划经贸科:承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发放日常工作;负责政策解释;负责全区渔业生产成本补贴申请汇总、公示、数据录入、申报和协调资金发放等工作;做好渔业生产成本补贴总结。
(三)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提供辖区内捕捞机动渔船数据;负责渔船登记证书、所有权证、捕捞许可证、渔船买卖情况的核查;负责渔船违规情况的核实、汇总、上报,对涉扣减渔船提出扣减建议;负责渔船检验证书、渔船报废、拆解、新建情况的核查;负责渔船灭失情况和打捞修缮后继续从事渔业生产情况的检查,渔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统计汇总等。
(四)各涉渔街道负责对辖区内渔业生产成本补贴的审核、公示及资金发放等工作;各涉渔村(社、公司)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渔业生产者渔业油价补助申请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四、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