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2016年度龙湾区(高新区)街道考绩办法》和《2016年度龙湾区(高新区)部门考绩办法》、《温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及《2016年龙湾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2016年龙湾区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以平安建设“负面清单”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16年龙湾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G20峰会)“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考核方法:
各考核责任单位对照“实施细则”,自行安排条线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中各项目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0.25分。总分50分,扣完为止。
(一)条线(重点)工作评分情况。按照各自牵头的项目内容,各考核责任单位逐项写明相应的扣分情况,说明扣分理由,列入《2016年龙湾区食品安全工作区级部门评分表》(见附件2)。
(二)加分情况。每项加0.25分,最多不超过1分。具体分以下情况:
1、食品安全工作具有典型意义,被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召开现场会推广的,或者获得市级以上通报表彰的;
2、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办侦破工作获得市级以上通报表彰的;
3、食品安全工作被市级以上列入试点地区并推广的;
4、食品安全工作成效突出,被中央、省、市领导批示肯定的;
5、在全市“三大一严”专项行动中,获得单项先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