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所(队)、直属单位、协(委)会:
为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准确掌握市场主体基本情况,夯实“严管”工作基础,探索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清理“僵尸企业”,区局决定开展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专项清查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市场主体排摸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登记事项监管,摸清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清退一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质量,掌握市场主体实际经营状态,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工作分工
企业监管科负责牵头市场主体资格专项清查与部门衔接工作;政策法规科负责对适用法律法规和办案流程的指导,稽查大队负责对吊销案件和清理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的指导;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事宜;各所负责各自辖区的市场主体清理。
企业监管科联系人:孙剑秋 电话:85626801
法规科联系人:陈东方 电话:85626511
稽查大队联系人:杨俊 电话:86389026
办公室联系人:虞方希 电话:85626256
三、清理范围
清理工作的对象是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查无下落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
清理方式包括督促补报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吊销营业执照等。
四、实施步骤
(一)梳理名单,摸清底数
依托业务平台,逐户对相关对象予以实地核查,尽可能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了解实际现状,做到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基数清、情况明。科室将整理下发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名单,供各单位参考。
(二)调查取证、分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