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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温州市本级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前置审查工作要求的
通 知
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为确保市本级工业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及招商引资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经研究,现就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前置审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温州市本级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前置审查的具体工作由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二、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根据《温州市本级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前置审查方案》(具体见附件)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区分产业项目用地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项目用地分别制定具体的前置审查办法,报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招商局备案后实施。
三、具体地块实施出让时,《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前置审查具体办法》须作为土地出让文件附件一并公布。
附件:温州市本级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前置审查方案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温州市招商局
2017年11月13日
温州市本级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前置审查备案方案
项目 | 审查机构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审查方式 | 审查程序 |
普通工业用地 | 属地政府(省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ongwanqu/20210528/9663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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