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省、市法治政府考核要求,我局对2016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予以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龙湾区餐饮单位、机关企事业餐厨垃圾废弃油脂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温龙城法〔2013〕87号)
(二)《关于印发《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定》(温龙城法〔2015〕37号)
(三)《关于公布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温龙城法〔2016〕77号)
(四)《关于印发龙湾区道路保洁环境卫生经费拨付规定的通知》(温龙城法〔2016〕21号)
二、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明确行政审批职能权限的通知》(温龙城法〔2012〕118号)
三、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