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民办中小学:
现将《龙湾区民办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2017年7月10日
龙湾区民办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补短板、育亮点、树标杆”专项攻坚行动,积极引导民办学校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加强民办学校特色品牌建设,切实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中小学“三项工程”建设活动意见的通知》(温教民〔2017〕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龙湾区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工程、学生体质与心理健康推进工程、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等“三项工程”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温州市区东部教育高地为指导,按照“品质教育·学在龙湾”品牌建设的总体思路,全面实施龙湾区民办中小学“三项工程”,促进民办中小学规范发展、优质发展、特色发展,提升民办教育整体水平。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龙湾区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工程、学生体质与心理健康推进工程、学生饮食放心工程等“三项工程”。实施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工程,引导民办中小学积极参与升等创优活动,着力建设特色项目,实现“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为社会提供多元化的教育产品。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体质与心理健康推进工程,引导民办中小学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重视体育、艺术、心理健康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提高民办中小学安全管理水平,推进中小学校食堂量化等级和“阳光厨房”建设,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工程
1.加强民办中小学特色品牌建设。引导民办中小学积极参加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市义务教育等级学校、市特色学校、区特色学校等创建,引导民办中小学制定特色建设计划,打造学校品牌。民办中小学校要开展体育、艺术、科普、心理健康等特色项目建设。2017年启动区级特色品牌评选活动,各民办学校(含新居民子女学校)根据学校自身的办学定位、学生的兴趣爱好确定学校的特色项目,对照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先由学校申报,认定合格后,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列入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项目,参照《关于龙湾区公共财政补助民办教育的实施办法》(温龙财发〔2012〕151号)文件执行。(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体卫艺科、计财科、民办教育科)
2.强化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创建。加大温州越秀学校和区艺术学校2所民办普通高中省级特色示范创建力度,温州越秀学校2018年创成,区艺术学校2019年创成,重点围绕评估体系的办学理念和方向、发展规划、必修和选修课程、教育教学改革、条件保障、师生家长评价、学生成长和学校发展、辐射引领等16个方面的内容,推进民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适应新高考,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
3.开展民办中小学特色化评估工作。依据《温州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方案》,通过质量评估促进民办学校持续改进办学质量。推进《新生态学校评估》项目,探索民办学校特色化评价模式。(责任科室:民办教育科、督导科、教育督学中心)
(二)实施民办中小学学生体质与心理健康推进工程
1.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学校要按标准配齐体育教师,按国家规定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要积极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适当开展晚锻炼活动,每年保证至少开一次全校范围的田径运动会和体质健康测试运动会。(责任科室:体卫艺科、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