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所(队)、直属单位、协(委)会:
现将《2018年度龙湾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27日
2018年度龙湾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为切实保障我区食品安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的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特制定2018年度龙湾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龙湾区实际,确定全区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如下: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大中型超市、食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内的经营者和上年度被行政处罚过的经营者等;
(三)进口食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熟制肉制品等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项。
二、监督检查事项
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进口食品销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用农产品销售等情况,以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销售者委托的贮存及运输者等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按照《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开展监督检查;取得《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的,按照《浙江省生产经营登记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表》(小食杂店)做好检查记录。在上级部门部署的专项检查工作中对检查内容和记录表式另有要求的,按上级部门要求执行。
三、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采取以属地市场监管所的日常巡查为主,并与监督抽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相结合。实施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原则上应当覆盖全部项目,对重点项目应当以现场检查方式为主,对一般项目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的方式。
(一)日常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