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所(队)、直属单位、协(委)会:
现将《2018年度龙湾区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月24日
2018年度龙湾区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为构建科学监管体系,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试行)》和温州市局《关于编制2018年度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2018年度龙湾区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一、日常监管目标
通过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促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生产条件和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改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有效推进和巩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二、日常监管频次
按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定期实施日常监督管理,A、B、C、D风险等级的企业每年日常监督管理次数分别不少于1次、2次、3次、4次。2017年未进行等级评价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C级的有关规定执行;2018年新增的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风险等级评价,并据此落实日常监管频次。各所要按照《2018年龙湾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表》(附件1),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日常监管频次落实到位,实现辖区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全覆盖。
三、自查报告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