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2018年龙湾区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龙湾区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要求,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水保〔2018〕23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坚持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并重的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以执法整治为手段,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进一步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全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管理的现状,摸清未经审批擅自取水、未按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未按规定计量取水的涉水建设项目底数,倡导中水回用,切实规范全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行为。
三、工作任务
全面摸清属地相关单位取用水利用现状,对符合取水许可申请条件的,完善取水许可审批手续。同时从严查处一批未经许可擅自取水且逾期未补办相关取水手续的用水单位,从严查处一批在专项行动期间未主动申报或隐瞒不报擅自开采地下水的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上旬—6月中旬)
制定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摸底(6月中旬—7月上旬)
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取用水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和现场核查,全面查清各类用水户的取用水行为,建立用水户目录清单。各街道于2018年6月30日前,汇总统计河道(湖泊、地下)取水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报区水利局(联系人:张伯明,联系电话:86966876,手机:13819731939)。
(三)集中整改(7月下旬—10月下旬)
区水利局做好补办取水许可证审查以及对相关单位取水许可的现场勘查、取水设施安装、水资源费收缴、有偿取用水资源相关政策的解释、宣传等工作。
对逾期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用水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相关街道督促取水单位限期拆除违法取水设施。对拒不拆除的取水单位,由区水利局牵头,区农林局、区经信局(商务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组织拆除取水设施。属地街道要将取水口检查纳入河道河长日常巡查内容,区河长办要将取水口检查情况纳入县级河长河道督查工作。
(四)总结提升(11月)
对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区水利局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汇总工作总结及情况汇总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