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龙政发〔2017〕4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派驻各工作单位:
《温州知识产权大港湾(温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中心)平台建设方案》已经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知识产权大港湾(温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中心)
平台建设方案
保护创新是每个创新型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经济发展的实质是产业创新,产业创新则必须依赖自主知识产权,由此知识产权已日益成为一家企业、一座城市、一个国家面向未来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一、背景意义
近年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10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等重要政策文件,对知识产权工作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温州正处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顺应形势发展需要,适时启动温州知识产权大港湾(温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中心)平台建设,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补齐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短板,既是高新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新区实现跨越发展进位升级的现实需要,更是创建浙东南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重要载体。
通过建设温州知识产权大港湾(温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中心)平台,聚集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资源,形成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专业服务的集聚区,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有利于营造优良的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和开放创新环境,有利于帮助创新创业者实现科技创新价值,加速科技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资本化,有利于加快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进程。
二、基本原则
(一)探索创新原则。本着“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在深刻领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以及加强产权保护等政策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把握方向,探索创新,精心设计,扎实推进,确保该平台建设既符合国家要求,又有区域特色。
(二)规划引领原则。按照“科技引领、走在前列”的要求,借鉴外地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平台设计布局的做法,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设计,精心设计空间布局,努力打造一个设计理念超前、设施先进、富含现代科技元素的智慧型综合性服务平台。
(三)统筹协调原则。在注重硬件设施先进性建设的同时,统筹推进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建设和平台的规范化管理。认真比较、遴选各类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吸纳各类高端专业优质服务资源入驻该平台,同时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专业化水平和平台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尽力使该平台成为环境优美、高端人才集聚、专业化服务水准高、管理科学有效的对外服务窗口。
(四)双轨运行原则。坚持政府引导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温州知识产权大港湾(温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中心)平台建设,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培育、引导、规范、扶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人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又要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体,发挥市场机制在提高效率、改进服务水平等方面的优势,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良好机制。
(五)着眼未来原则。坚持近期工作与远期规划相结合,既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和市场需求,着力优化功能布局和资源整合,又要为未来可能发生的形势发展变化存储一定的空间,逐步调整功能布局,不断优化资源结构,确保该平台成为面向温州、并能辐射周围的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平台。
三、功能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