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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最美老人”评选活动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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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温龙老工委办〔20181

 

 各街道事处:

为引领全社会弘扬孝德文化,进一步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现我区老人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广泛宣传我区老人先进事迹,树立一批最美老人典型,高质量推进 “五个中心”建设,加快迈入标杆城区做出努力。经研究,决定在龙湾区开展2018年“最美老人”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积极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年龄满60周岁以上的龙湾区老年人

二、评选时间

20185月至20187

三、评选要求与条件

1.关爱他人、关心社会,助人为乐,主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在奉献社会方面贡献突出,受群众尊敬和爱戴;

2.模范恪守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弘扬优良家风家训,传递正能量,赢得群众赞颂;

3.德高望重、知识渊博,在农业、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产、经营、服务等专业领域取得一定成果的或者具有一项及以上才艺、特长并在区级以上比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以及在老年人群体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有一定号召力和影响力。

四、评选办法

1.宣传动员(20185月)。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选推荐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2.推报候选人(20186月)。各街道结合本次评选的要求,择优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推报候选人。同时欢迎社会各团体、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原则上,每个街道推荐2-3名,于628日上报“最美老人”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系人:张素素,联系电话:86968521,邮箱:379829076@QQ.com地址: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406办公室(区老龄委办公室)。

3.组织评选(20187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推荐、自荐,进行组织评选。凡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处分,以及经调查“名实”不符者,取消候选人资格。

四、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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