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经区局研究决定,为更好地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操作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市监所和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在局领导班子和属地街道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防控工作各项要求,落实落细应对疫情的具体行动和有效举措,进一步发挥好职能作用,以实战的状态,全力以赴、积极稳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依法履职,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市监所和相关科室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完成局领导班子和属地街道交办的相关防控任务的同时,主要开展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一)确保全区城乡农贸市场没有活禽交易。各市监所严格开展农贸市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活禽交易,加强动物产品销售监督,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不得上市销售,做到全覆盖、零发生、日报告。如发现上述违法现象由属地市监所依法进行处置。
(二)依法严厉查处农贸市场内的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行为。对农贸市场内发现的涉嫌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通知林业部门(区资规局林业科:金江洲,电话:13736798789)、公安部门(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张忠武,电话:13656777361)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
(三)依法监督落实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出现活禽交易和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的农贸市场予以全区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全面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治理活动。督促市场举办者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打扫和消毒工作,并确保消毒质量,深入开展市场病媒生物防治,保持防鼠防蝇防尘设施完好齐备。
(五)及时督促开展农贸市场相关人员体温监测。通知并督促各市场主办方每天对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户进行体温晨检,并做记录;对来市场的消费者进行体温抽查,发现异常向所属街道疫情防治部门报告。
(六)配合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区资规局)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经营不符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野生动物。对于发现违规经营野生动物的餐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区资规局林业科:金江洲,电话:13736798789)。
(七)通知并督促检查各餐饮单位严格做好员工每日晨检工作。督促加强经营环境场所卫生,定期对餐厅地面、空间进行消毒。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提醒,防控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消费者进入就餐场所,有条件的门店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
(八)加强对相关药械质量监督检查。各市监所和相关科室要高度关注疫情进展,加强与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及需求情况,配合做好疫情防治相关工作,加强对涉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切实做好保障供应工作,同时加强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重大疫情信息应按规定及时报送。
(九)加强防范、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趁机囤积居奇,随意提价,跟风涨价,不按规定执行标明标价行为,借防疫之机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妥善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积极维护市场稳定有序。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