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龙政发〔2020〕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市派驻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高新区)金融“抗疫暖春行”活动惠企“金六条”》已经区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湾区(高新区)金融“抗疫暖春行”活动
惠企“金六条”
为了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落实上级有关抗击疫情金融服务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温州市委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发展主动仗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20〕5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温政发〔2020〕3号)、《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温龙政办发〔2020〕5号),结合龙湾区实体经济遭受疫情实际影响状况,以强有力的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尽快恢复产能,保障我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强化信贷保障。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对区域的抗疫专项资金支持,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积极推出“抗疫”专属融资产品,特别是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要发挥总行优势,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而无法如期归还到期贷款的企业,要视情况做出妥善安排,采取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合理设置还款宽限期,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做到不转逾期、不计罚息、不下调贷款分类、不影响征信(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浙南科技城经发局)
二、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银行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减免1~3个月利息,对免息的月份按单户单笔给予金融机构奖补500元。
在用足企业原有授信额度的基础上,贷款新增部分给予金融机构5‰的补贴,区政府可给予10%额度的增信。企业获得的新增贷款可享受50%的贴息(贴息期限1年,已免息的月份除外),单户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并减免金融服务手续费。(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浙南科技城经发局)
三、建立补偿机制。政府性融资担保承担风险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享受市级实际承担的单笔贷款本金损失20%的基础上,再给予实际损失部分的10%补偿,每家金融机构补偿总额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浙南科技城经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