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残联教就[2004]39号
各县(市、区)残联:
现将《温州市解决残疾人特困户住房困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要求各县(市、区)残联认真组织实施。
附:温州市解决残疾人特困户住房困难的实施方案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04年6月30日
温州市解决残疾人特困户住房困难的实施方案
随着我市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拓展和深化,残疾人特困户住房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改善残疾人特困户的居住环境,根据浙残联教就(2004)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计划在三年内(2004—2006年)帮助部分特困残疾人危房户的住房达到当地基本居住条件。2004年我市将实施残疾人特困户危房改建工程400户。
二、实施对象和内容:本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房屋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劳动力低下,迫切需要社会救助的特困残疾人危房产,进行翻建、改建、修建和加固。
三、政策资金保障措施:
(一)、各县(市、区)残联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协调有关部门,逐级安排专项资金。
(二)、以我市农村人均居住面积为基数,确定残疾人特困户危房改造:一口之家40 m2,二口之家60 m2,三口之家90 m2,四口及以上之家120 m2。要求新建房质量为砖混结构,水电设施配套。
(三)、资金筹措将根据改造方式、面积、结构等具体情况,采以政府拔一点,残联出一点,乡村和个人筹一点的原则。
四、组织实施:
(一)、残疾人特困户危房改造项目归市残联统一组织指导,任务落实到县级残联。县级残联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并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运行机制,落实相关资金,制定优惠措施,实行目标考核,强化监督管理,实行事前申报审核,事中随机检查和事后综合验收。
(二)、县级拟成立由政府牵头,残联、财政、扶贫办、民政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残疾人特困户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事项,统一制定危房改造项目调查统计及规划,设计标准,落实资金。
(三)、乡镇残联要帮助残疾人特困户制定详细的危房改造方案,填写《分户预算审批表》,上报县残联,同时县级残联应与实施危房改造的残疾人特困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残联根据施工进度,采取预拔、追拔、竣工结算的办法(即开工10天内下拔工程款30%,中期再下拔30%,竣工验收合格后拔付余款),确保改造经费及时到位。市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危房改造进行验收后,给予适当补助。
五、检查验收
危房改造工程启动后,要狠抓开工进度。在施工阶段,要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竣工阶段,要抓紧工程扫尾和工程决算。竣工后,要按质量标准进行逐户验收,对质量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拒绝,验收结果由验收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对新建房拍照存档,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对工程资料进行核查,做到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