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龙质分〔2007〕3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
分局各科室、区质检所:
为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根据《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特作通知如下:
一、严禁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电话进行炒股、聊天、游戏、网上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清除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电脑软件;
二、严禁工作人员办事推诿、拖拉、扯皮、敷衍或刁难管理服务对象;
三、严禁工作人员接受企业及个人的任何名义的礼金(券)、礼品及加班费、交通费、劳务费等额外费用;
四、严禁工作人员及家属从事与本人职务有关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五、严禁工作人员参与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和其它影响形象的活动;
六、不准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
七、不准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中午喝酒;
八、不准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注意仪表形象;
九、不准工作人员使用不文明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
十、不准工作人员铺张浪费,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推行无纸化办公。
分局将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按照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口头效能告诫、通报批评、书面效能告诫等形式处理。工作人员受到通报批评的,扣除当月各类考核奖金的50%,当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受到书面效能告诫的,告诫期内扣除各类考核奖金,当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扣除当年各类考核奖金。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作风 工作纪律 通知
抄送:市局纪委、监察室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分局办公室 2007年9月1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