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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质监分局印发关于龙湾区陶瓷片密封水嘴、不锈钢管(棒)、阀门产品质量长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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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龙质分〔2007〕22号    

印发关于龙湾区陶瓷片密封水嘴、不锈钢管(棒)、阀门产品质量长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分局各科室、区质检所、各行业协会:

  为了全面深入地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确保陶瓷片密封水嘴、不锈钢管(棒)、阀门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我区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根据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重要工业产品行业(区域)加强长效质量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将《龙湾区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质量长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龙湾区不锈钢管(棒)产品质量长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龙湾区阀门产品质量长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一日

龙湾区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质量

长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深入地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确保陶瓷片密封水嘴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我区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根据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重要工业产品行业(区域)加强长效质量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我区陶瓷片密封水嘴行业产品质量长效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全局;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行业经济增长方式质的转变,促进行业和谐发展,加快整合、提升优势和特色产业,进一步推动区域块状优势特色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配合我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全面实施,对全区范围内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且已形成区域块状经济优势的区域性(行业性)重要工业产品,持续加强长效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形成科学、有效地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长效质量监管工作的实施,我区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生产企业达到以下目标:

(一)产品质量保持稳定,行业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逐步提高,不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

(二)抽查合格率的持续稳定,防止因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销售竞争加剧等市场原因,而造成行业产品质量的严重滑坡。

(三)无标生产和假冒伪劣生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业性的、主观故意的偷工减料生产行为得到有效制止。

三、主要措施

(一)立足防范,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采取以质量预警、预防、预测等“三预”为核心的新型产品质量长效监管体系。争取创造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新格局。有效地避免试点区域内产品质量问题的产生,确保了区域产品质量的稳定,防止因出现量大面广的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而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我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全面实施。

(二)行业自律,遏制恶性压价竞争行为。制订、完善行业规范、行业质量标准,引导有序竞争,主动协调产品价格,制止低价倾销的不良行为行业。积极探索行业内产品价格调控的有效措施,对产品以低于行业议价、质量成本价销售的企业,按照行规公约予以处罚。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充分发挥产品行业协会在质量监管工作中的助手作用和服务作用,以实现质量监管的触角延伸,壮大质量监管和质量服务的力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的宣传员、采集员、分析员和警情预报员、服务员、导航员、监督管理员的一系列作用。

(三)强化监管,规范行业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内企业更新、转变经营理念,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破“低价无序竞争”的怪圈,有效遏制同业低价竞争导致行业质量水平整体下滑,实施“以质取胜战略”;通过“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并举,积极引导消费者选用产品质量稳定的优质产品。配合“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全面实施,促进产业优化、提升,全力打造龙湾区产品质量的地域(产业)品牌;不断促进行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持续稳定提升,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行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质的转变。

建立陶瓷片密封水嘴行业的“产品产销链延伸监管”制度。对其上游产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生产单位进行重点监管,防止残次零部件、不合格原材料投入使用;对行业内以低质低价产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生产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针对这些产品的流向,采取各种监管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分类监管,增强“长效监管”工作的有效性。结合企业自查自纠和质监部门历次来监督检查的各种情况,综合企业生产工艺水平、质量管理能力、产品检测能力、质量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内容,从产品质量监管风险的角度,将全行业的产品生产企业按“红、黄、绿”警戒色划分成三级实行分类监管。

(四)突出重点,推进“长效监管” 整体工作。一是抓住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加强对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管,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二是加强专项跟踪监督抽查;三是增加巡查频次,加强对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存在的问题。

(五)强化基础,帮助提高企业质量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整体素质。加强标准化、计量工作,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使用采标标志,支持技术力量雄厚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计量减损增效”活动,提高经济效益。要针对我区陶瓷片密封水嘴的产业特点,采取各种措施,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质量技术水平高的龙头企业。注重发挥重点骨干企业在质量管理、名牌创建等方面先进性作用,带动一批中小企业质量上台阶。

(六)依法行政,严格市场强制退出制度。要坚决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坚决实施严重质量违法行为企业强制退出市场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屡教不改、整治无效的,且质量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向有关部门建议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坚决依法强制责令其退出市场,取缔到位。

(七)部门协作,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发挥企业自律的主体作用,充分引用市场经济规律手段来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广泛运用社会各界参与质量监督的力量,在立足于本系统质量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实现“政府各职能部门联动,政府领导关注或亲临指挥”的工作局面。长效监管机制要服从、服务于提高产品质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汇报,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密切合作,统一协调行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单位的配合,宣传执法成果,曝光典型案件,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实施工作从2007年5月份起至2008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07年5月份。

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精心策划,加大质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召开动员大会、不合格企业负责人学习会和质量分析会、召开不合格企业技术人员座谈会分析陶瓷片密封水嘴的质量问题、产生原因以及如何采取对策和制订自纠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二)企业自查、行业自律阶段。时间为2007年7月底前。

各陶瓷片密封水嘴生产企业要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要求相关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三)整体提高阶段。时间为2007年8月初至2008年12月中旬。

1、在已掌握行业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已经建立的企业质量档案,随时对企业的各种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补充或更新,及时、准确掌握企业产品生产基本情况和产品质量整治状况,结合质监部门历次来监督检查的各种情况,综合企业生产工艺水平、质量管理能力、产品检测能力、质量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内容,从产品质量监管风险的角度,将全行业的产品生产企业按“红、黄、绿”警戒色划分成三级:

红色(警戒) 类企业是指产品抽查不合格且经整改仍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条件的企业;或是多次出现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或是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业主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淡薄、生产不正常,已处于停(歇)产、转产等状态的;

黄色(警戒) 类企业是指质量体系较为完善,生产能力和检测能力较强,但实物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出现过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或是指质量体系不够完善,生产能力和检测能力较差,且实物产品质量稳定性差的企业,产品质量存在隐患的企业;

绿色(警戒) 类企业是指质量体系完善,生产工艺水平和产品检测水平过硬,且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

在产品质量监管风险分级的基础上采取不同的措施实施:对红色类企业重点实施监管,凡屡教不改的企业,坚决实施关停并转,坚决责令其退出市场,取缔到位。对黄色类企业予以限期整改或规范提高;对绿色类企业要积极采取各种扶优扶强措施,要通过“打假保名优”等手段来维护这些行业龙头企业的合法权益;

2、一是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以使用劣质材料、低价无序竞争的行为;

(2)企业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水嘴的行为。

二是在开展各类监管措施的同时,及时对各类企业进行动态转换:

(1)绿色(警戒) 类企业在各级监督抽查中出现一次不合格,或出现质量、计量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转为黄色(警戒);转为黄色(警戒)的原绿色(警戒)类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产品经复检合格的可重新转为绿色(警戒)类企业。

(2)黄色(警戒)类企业连续3年在各级监督抽查中合格,且无质量、计量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且其它指标符合要求的,可转为绿色(警戒)类企业;

(3)黄色(警戒)类企业在各级监督抽查中出现一次以上(包括一次)不合格,或出现违反质量法、计量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转为红色(警戒)类企业;原黄色(警戒)类企业转换为红色(警戒)类企业后,整改落实到位,产品经复检合格的可转为黄色(警戒)类企业;

(4)当年无不合格记录,没有发生质量、计量等违法行为而被立案查处的红色(警戒)类企业,且其它指标符合要求的,可转为黄色(警戒)类企业;

(5)在各级监督抽查及日常巡查中发现拒抽、拒检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转为红色(警戒)类企业。

(6)在各级监督抽查及日常巡查中出现有下列行为的均为红色(警戒)类企业:

①有严重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② 整改后产品经复检仍不合格的;

③ 同一种产品于近二年内在各级监督抽查中累计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

3、建立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将企业分类情况、分类转化情况和强制性退出情况通过职能部门门户网站、平面媒体、征信系统及时公布,采用市场倒逼制度,促使不具备生产条件、产品抽检屡屡不合格,甚至制假售假的末位企业尽快退出市场,促进行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产品在省级以上监督抽查中发生一次不合格,且企业整改不力的,建议停业整顿。

对有以下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建议吊销营业执照:

(1)同一企业在两年内相继发生三次及三次以上的假冒伪劣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2)同一企业在两年内在各级监督抽查中累计发生三次及三次以上不合格的,且明显属于以劣质低价产品倾销市场、严重扰乱行业公平竞争秩序行为的;

(3)在省级以上监督抽查中发生不合格,并经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或同一企业的同一种产品于两年内在各级监督抽查中累计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

(4)因质量违法行为被国家级媒体曝光并引起高度关注和连续报道,对我区质量监督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并且企业整改不力的;

(5)其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严重社会危害的质量违法行为。

(三)总结阶段。2008年12月底前。

对长效监管工作及时进行阶段性的分析、总结和改进提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监管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和今后工作改进的思路。

龙湾区不锈钢管(棒)产品质量

长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深入地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确保不锈钢管(棒)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我区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根据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重要工业产品行业(区域)加强长效质量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我区不锈钢管(棒)行业产品质量长效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全局;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行业经济增长方式质的转变,促进行业和谐发展,加快整合、提升优势和特色产业,进一步推动区域块状优势特色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配合我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全面实施,对全区范围内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且已形成区域块状经济优势的区域性(行业性)重要工业产品,持续加强长效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形成科学、有效地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长效质量监管工作的实施,我区不锈钢管(棒)产品、生产企业达到以下目标:

(一)产品质量保持稳定,行业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逐步提高,不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

(二)抽查合格率的持续稳定,防止因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销售竞争加剧等市场原因,而造成行业产品质量的严重滑坡。

(三)无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无标生产和假冒伪劣生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业性的、主观故意的偷工减料生产行为得到有效制止。

三、主要措施

(一)立足防范,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采取以质量预警、预防、预测等“三预”为核心的新型产品质量长效监管体系。争取创造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新格局。有效地避免试点区域内产品质量问题的产生,确保了区域产品质量的稳定,防止因出现量大面广的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而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我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全面实施。

(二)行业自律,遏制恶性压价竞争行为。制订、完善行业规范、行业质量标准,引导有序竞争,主动协调产品价格,制止低价倾销的不良行为行业。积极探索行业内产品价格调控的有效措施,对产品以低于行业议价、质量成本价销售的企业,按照行规公约予以处罚。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充分发挥产品行业协会在质量监管工作中的助手作用和服务作用,以实现质量监管的触角延伸,壮大质量监管和质量服务的力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的宣传员、采集员、分析员和警情预报员、服务员、导航员、监督管理员的一系列作用。

(三)强化监管,规范行业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内企业更新、转变经营理念,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破“低价无序竞争”的怪圈,有效遏制同业低价竞争导致行业质量水平整体下滑,实施“以质取胜战略”;通过“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并举,积极引导消费者选用产品质量稳定的优质产品。配合“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全面实施,促进产业优化、提升,全力打造龙湾区产品质量的地域(产业)品牌;不断促进行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持续稳定提升,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行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质的转变。

建立不锈钢管(棒)行业的“产品产销链延伸监管”制度。对其上游产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生产单位进行重点监管,防止残次零部件、不合格原材料投入使用;对行业内以低质低价产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生产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针对这些产品的流向,采取各种监管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分类监管,增强“长效监管”工作的有效性。结合企业自查自纠和质监部门历次来监督检查的各种情况,综合企业生产工艺水平、质量管理能力、产品检测能力、质量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内容,从产品质量监管风险的角度,将全行业的产品生产企业按“红、黄、绿”警戒色划分成三级实行分类监管。

(四)突出重点,推进“长效监管” 整体工作。一是抓住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加强对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管,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二是加强专项跟踪监督抽查;三是增加巡查频次,加强对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存在的问题。

(五)强化基础,帮助提高企业质量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整体素质。加强标准化、计量工作,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使用采标标志,支持技术力量雄厚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计量减损增效”活动,提高经济效益。要针对我区不锈钢管(棒)的产业特点,采取各种措施,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质量技术水平高的龙头企业。注重发挥重点骨干企业在质量管理、名牌创建等方面先进性作用,带动一批中小企业质量上台阶。

(六)依法行政,严格市场强制退出制度。要坚决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无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实施严重质量违法行为企业强制退出市场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屡教不改、整治无效的,且质量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向有关部门建议吊销其相关证书或营业执照;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坚决依法强制责令其退出市场,取缔到位。

(七)部门协作,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发挥企业自律的主体作用,充分引用市场经济规律手段来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广泛运用社会各界参与质量监督的力量,在立足于本系统质量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实现“政府各职能部门联动,政府领导关注或亲临指挥”的工作局面。长效监管机制要服从、服务于提高产品质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汇报,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密切合作,统一协调行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单位的配合,宣传执法成果,曝光典型案件,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实施工作从2007年5月份起至2008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07年5月份。

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精心策划,加大质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召开动员大会、不合格企业负责人学习会和质量分析会、召开不合格企业技术人员座谈会分析不锈钢管(棒)的质量问题、产生原因以及如何采取对策和制订自纠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二)企业自查、行业自律阶段。时间为2007年7月底前。

各不锈钢管(棒)生产企业要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要求相关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三)整体提高阶段。时间为2007年8月初至2008年12月中旬。

1、在已掌握行业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各种途径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建立行业档案,并随时对行业内的各种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补充或更新,以求及时、准确掌握行业产品生产基本情况和产品质量整体状况,为实施有效监管夯实基础。要结合企业自查自纠和质监部门历次来监督检查的各种情况,综合企业生产工艺水平、质量管理能力、产品检测能力、质量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内容,从产品质量监管风险的角度,将全行业的产品生产企业按“红、黄、绿”警戒色划分成三级:

红色(警戒) 类企业是指产品抽查不合格且经整改仍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条件的企业;或是多次出现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或是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业主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淡薄、生产不正常,已处于停(歇)产、转产等状态的;

黄色(警戒) 类企业是指质量体系较为完善,生产能力和检测能力较强,但实物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出现过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或是指质量体系不够完善,生产能力和检测能力较差,且实物产品质量稳定性差的企业,产品质量存在隐患的企业;

绿色(警戒) 类企业是指质量体系完善,生产工艺水平和产品检测水平过硬,且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

在产品质量监管风险分级的基础上采取不同的措施实施:对红色类企业重点实施监管,凡屡教不改的企业,坚决实施关停并转,坚决责令其退出市场,取缔到位。对黄色类企业予以限期整改或规范提高;对绿色类企业要积极采取各种扶优扶强措施,要通过“打假保名优”等手段来维护这些行业龙头企业的合法权益;

2、一是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以301、201材料替代304材料行为;

(2)无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生产行为。

二是在开展各类监管措施的同时,及时对各类企业进行动态转换:

(1)绿色(警戒) 类企业在各级监督抽查中出现一次不合格,或出现质量、计量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转为黄色(警戒);转为黄色(警戒)的原绿色(警戒)类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产品经复检合格的可重新转为绿色(警戒)类企业。

(2)黄色(警戒)类企业连续3年在各级监督抽查中合格,且无质量、计量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且其它指标符合要求的,可转为绿色(警戒)类企业;

(3)黄色(警戒)类企业在各级监督抽查中出现一次以上(包括一次)不合格,或出现违反质量法、计量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转为红色(警戒)类企业;原黄色(警戒)类企业转换为红色(警戒)类企业后,整改落实到位,产品经复检合格的可转为黄色(警戒)类企业;

(4)当年无不合格记录,没有发生质量、计量等违法行为而被立案查处的红色(警戒)类企业,且其它指标符合要求的,可转为黄色(警戒)类企业;

(5)在各级监督抽查及日常巡查中发现拒抽、拒检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转为红色(警戒)类企业。

(6)在各级监督抽查及日常巡查中出现有下列行为的均为红色(警戒)类企业:

①有严重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② 整改后产品经复检仍不合格的;

③ 同一种产品于近二年内在各级监督抽查中累计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

3、建立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将企业分类情况、分类转化情况和强制性退出情况通过职能部门门户网站、平面媒体、征信系统及时公布,采用市场倒逼制度,促使不具备生产条件、产品抽检屡屡不合格,甚至制假售假的末位企业尽快退出市场,促进行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产品在省级以上监督抽查中发生一次不合格,且企业整改不力的,建议停业整顿。

对有以下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建议吊销营业执照:

(1)同一企业在两年内相继发生三次及三次以上的假冒伪劣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2)同一企业在两年内在各级监督抽查中累计发生三次及三次以上不合格的,且明显属于以劣质低价产品倾销市场、严重扰乱行业公平竞争秩序行为的;

(3)在省级以上监督抽查中发生不合格,并经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或同一企业的同一种产品于两年内在各级监督抽查中累计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

(4)因质量违法行为被国家级媒体曝光并引起高度关注和连续报道,对我区质量监督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并且企业整改不力的;

(5)其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严重社会危害的质量违法行为。

(三)总结阶段。2008年12月底前。

对长效监管工作及时进行阶段性的分析、总结和改进提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监管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和今后工作改进的思路。

龙湾区通用阀门产品质量长效

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深入地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确保通用阀门行业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我区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根据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重要工业产品行业(区域)加强长效质量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我区通用阀门行业产品质量长效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全局;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行业经济增长方式质的转变,促进行业和谐发展,加快整合、提升优势和特色产业,进一步推动区域块状优势特色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配合我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全面实施,对全区范围内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且已形成区域块状经济优势的区域性(行业性)重要工业产品,持续加强长效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形成科学、有效地长效监管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长效质量监管工作的实施,我区通用阀门产品、生产企业达到以下目标:

(一)产品质量保持稳定,行业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逐步提高,不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

(二)抽查合格率的持续稳定,防止因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销售竞争加剧等市场原因,而造成行业产品质量的严重滑坡。

(三)无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无标生产和假冒伪劣生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业性的、主观故意的偷工减料生产行为得到有效制止。

三、主要措施

(一)立足防范,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采取以质量预警、预防、预测等“三预”为核心的新型产品质量长效监管体系。争取创造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新格局。有效地避免试点区域内产品质量问题的产生,确保了区域产品质量的稳定,防止因出现量大面广的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而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我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全面实施。

(二)行业自律,遏制恶性压价竞争行为。制订、完善行业规范、行业质量标准,引导有序竞争,主动协调产品价格,制止低价倾销的不良行为行业。积极探索行业内产品价格调控的有效措施,对产品以低于行业议价、质量成本价销售的企业,按照行规公约予以处罚。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充分发挥产品行业协会在质量监管工作中的助手作用和服务作用,以实现质量监管的触角延伸,壮大质量监管和质量服务的力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的宣传员、采集员、分析员和警情预报员、服务员、导航员、监督管理员的一系列作用。

(三)强化监管,规范行业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内企业更新、转变经营理念,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破“低价无序竞争”的怪圈,有效遏制同业低价竞争导致行业质量水平整体下滑,实施“以质取胜战略”;通过“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并举,积极引导消费者选用产品质量稳定的优质产品。配合“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全面实施,促进产业优化、提升,全力打造龙湾区产品质量的地域(产业)品牌;不断促进行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持续稳定提升,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行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质的转变。

建立通用阀门行业的“产品产销链延伸监管”制度。对其上游产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生产单位进行重点监管,防止残次零部件、不合格原材料投入使用;对行业内以低质低价产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生产行为进行重点监管,针对这些产品的流向,采取各种监管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分类监管,增强“长效监管”工作的有效性。结合企业自查自纠和质监部门历次来监督检查的各种情况,综合企业生产工艺水平、质量管理能力、产品检测能力、质量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内容,从产品质量监管风险的角度,将全行业的产品生产企业按“红、黄、绿”警戒色划分成三级实行分类监管。

(四)突出重点,推进“长效监管” 整体工作。一是抓住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加强对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管,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二是加强专项跟踪监督抽查;三是增加巡查频次,加强对产品质量不稳定企业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存在的问题。

(五)强化基础,帮助提高企业质量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整体素质。加强标准化、计量工作,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使用采标标志,支持技术力量雄厚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计量减损增效”活动,提高经济效益。要针对我区通用阀门的产业特点,采取各种措施,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质量技术水平高的龙头企业。注重发挥重点骨干企业在质量管理、名牌创建等方面先进性作用,带动一批中小企业质量上台阶。

(六)依法行政,严格市场强制退出制度。要坚决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无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实施严重质量违法行为企业强制退出市场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屡教不改、整治无效的,且质量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向有关部门建议吊销其相关证书或营业执照;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坚决依法强制责令其退出市场,取缔到位。

(七)部门协作,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发挥企业自律的主体作用,充分引用市场经济规律手段来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广泛运用社会各界参与质量监督的力量,在立足于本系统质量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实现“政府各职能部门联动,政府领导关注或亲临指挥”的工作局面。长效监管机制要服从、服务于提高产品质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汇报,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密切合作,统一协调行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单位的配合,宣传执法成果,曝光典型案件,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实施工作从2007年5月份起至2008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07年5月份。

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精心策划,加大质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召开动员大会、不合格企业负责人学习会和质量分析会、召开不合格企业技术人员座谈会分析通用阀门行业的质量问题、产生原因以及如何采取对策和制订自纠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二)企业自查、行业自律阶段。时间为2007年7月底前。

各通用阀门生产企业要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要求相关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三)整体提高阶段。时间为2007年8月初至2008年12月中旬。

1、在已掌握行业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各种途径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建立行业档案,并随时对行业内的各种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补充或更新,以求及时、准确掌握行业产品生产基本情况和产品质量整体状况,为实施有效监管夯实基础。要结合企业自查自纠和质监部门历次来监督检查的各种情况,综合企业生产工艺水平、质量管理能力、产品检测能力、质量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内容,从产品质量监管风险的角度,将全行业的产品生产企业按“红、黄、绿”警戒色划分成三级:

红色(警戒) 类企业是指产品抽查不合格且经整改仍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条件的企业;或是多次出现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或是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业主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淡薄、生产不正常,已处于停(歇)产、转产等状态的;

黄色(警戒) 类企业是指质量体系较为完善,生产能力和检测能力较强,但实物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出现过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或是指质量体系不够完善,生产能力和检测能力较差,且实物产品质量稳定性差的企业,产品质量存在隐患的企业;

绿色(警戒) 类企业是指质量体系完善,生产工艺水平和产品检测水平过硬,且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

在产品质量监管风险分级的基础上采取不同的措施实施:对红色类企业重点实施监管,凡屡教不改的企业,坚决实施关停并转,坚决责令其退出市场,取缔到位。对黄色类企业予以限期整改或规范提高;对绿色类企业要积极采取各种扶优扶强措施,要通过“打假保名优”等手段来维护这些行业龙头企业的合法权益;

2、一是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以使用劣质材料和偷工减料的生产行为;

(2)无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的生产行为。

二是在开展各类监管措施的同时,及时对各类企业进行动态转换:

(1)绿色(警戒) 类企业在各级监督抽查中出现一次不合格,或出现质量、计量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转为黄色(警戒);转为黄色(警戒)的原绿色(警戒)类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产品经复检合格的可重新转为绿色(警戒)类企业。

(2)黄色(警戒)类企业连续3年在各级监督抽查中合格,且无质量、计量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且其它指标符合要求的,可转为绿色(警戒)类企业;

(3)黄色(警戒)类企业在各级监督抽查中出现一次以上(包括一次)不合格,或出现违反质量法、计量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转为红色(警戒)类企业;原黄色(警戒)类企业转换为红色(警戒)类企业后,整改落实到位,产品经复检合格的可转为黄色(警戒)类企业;

(4)当年无不合格记录,没有发生质量、计量等违法行为而被立案查处的红色(警戒)类企业,且其它指标符合要求的,可转为黄色(警戒)类企业;

(5)在各级监督抽查及日常巡查中发现拒抽、拒检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转为红色(警戒)类企业。

(6)在各级监督抽查及日常巡查中出现有下列行为的均为红色(警戒)类企业:

①有严重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② 整改后产品经复检仍不合格的;

③ 同一种产品于近二年内在各级监督抽查中累计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

3、建立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将企业分类情况、分类转化情况和强制性退出情况通过职能部门门户网站、平面媒体、征信系统及时公布,采用市场倒逼制度,促使不具备生产条件、产品抽检屡屡不合格,甚至制假售假的末位企业尽快退出市场,促进行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产品在省级以上监督抽查中发生一次不合格,且企业整改不力的,建议停业整顿。

对有以下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建议吊销营业执照:

(1)同一企业在两年内相继发生三次及三次以上的假冒伪劣行为,被立案查处的;

(2)同一企业在两年内在各级监督抽查中累计发生三次及三次以上不合格的,且明显属于以劣质低价产品倾销市场、严重扰乱行业公平竞争秩序行为的;

(3)在省级以上监督抽查中发生不合格,并经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或同一企业的同一种产品于两年内在各级监督抽查中累计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合格的;

(4)因质量违法行为被国家级媒体曝光并引起高度关注和连续报道,对我区质量监督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并且企业整改不力的;

(5)其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严重社会危害的质量违法行为。

(三)总结阶段。2008年12月底前。

对长效监管工作及时进行阶段性的分析、总结和改进提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监管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和今后工作改进的思路。

  

  主题词:印发  质量  方案   通知

  抄送: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区人民政府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分局办公室    2007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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