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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质分〔2006〕10号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以质取胜,深入实施“品牌立区”战略,全力打造品牌强区,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根据《温州市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06年温州名牌产品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产品的基本要求
(一)申报产品必须符合《温州市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以及《温州名牌产品评价(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符合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有利于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支持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增加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
(三)产品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全市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较大,具有较高的顾客满意程度和品牌知名度。
(四)农业类产品应经过标准化生产或加工,具有较高的产业化程度和一定的科技含量。
二、优先推荐的重点产品
(一)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成效显著、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产品。
(二)高新技术产品、先进制造业产品、企业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的产品。
(三)国内同行业领先的高低压电器、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石化项目配套设备、智能化仪器和自动化仪器仪表、泵阀及成套化设备、食品药品包装机械等装备类产品。
(四)资源节约型产品和环保型产品。
(五)以自主品牌出口量大的产品和替代进口的产品。
(六)对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较大影响的产品;有机认证农产品,绿色、无公害农产品。
三、报送要求
(一)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温州名牌产品申请表”的有关内容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并用A4纸张装订成册。申请表可从《温州质量网》(http://www.wzzl.com.cn)下载或与龙湾质监分局联系,联系电话86891970。
(二)申报企业应建立《浙江省企业质量档案》。未建立质量档案的,应先登陆《浙江质量网》(http://www.cnzjqi.com),按要求建立档案。
(三)请各企业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于2006年5月18日前将申请资料报龙湾质监分局综合业务科,过期将不予受理。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名牌战略 温州名牌 申报 通知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分局办公室 2006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