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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重要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
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龙湾区重要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试行)》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21日
龙湾区重要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重大问题,推进我区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重要疑难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参加包案的领导:区班子领导(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
第三条 重要疑难信访问题是指群体性上访、反映问题涉及面广或久拖未决和进京、赴省、去市的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事项和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件等。
第四条 领导包案具体由区委、区政府信访部门根据不同时期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和领导分工以及责任单位提出方案,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通知包案领导。
第五条 凡确定由领导负责处理的案件,有关单位的责任人要在接到包案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包案件发生的原因、工作情况及解决意见,及时向包案领导汇报,并积极协助包案领导处理案件。区信访局要对领导包案案件进行跟踪服务,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包案领导汇报。
第六条 领导包案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承办单位党政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第七条 对于交办的案件,实行“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及“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的责任制,一个信访事项、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包案领导要本着约访、劝访、息访的原则,把信访案件包实,拉近领导与群众的距离,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督办,切实研究解决。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不得借故推诿。
第八条 领导包案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搞好三级终结;对已进入法律程序或应当通过诉讼解决的,要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司法渠道来解决;对有政策规定的,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对政策尚不明确的,要抓紧研究完善;属于过高要求的,要讲明政策,并积极解决其合理部分;对无理要求的,要晓之以理,耐心解释,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落实稳定和控制措施。
第九条 对领导包案处理的信访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要求承办单位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区主要领导批准后可延长30日办结。对重点信访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区委、区政府将组成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条 将领导包案纳入领导职责和政绩考核范围,对能按时办结且在一年内不反弹的,区委、区政府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通报表扬和一定的物资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无视群众正当利益引起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主题词:信访工作 领导包案制度 印发 通知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2007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2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