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下属单位:
《龙湾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效能建设六项制度》已经指挥部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效能建设 通知
抄送:区效能办
龙湾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2003年9月25日印发
龙湾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效能建设六项制度
为规范管理,提高效能,根据龙湾区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结合指挥部实际,制定如下效能建设制度: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指挥部或打电话到指挥部办事(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的首位指挥部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科室(人)办理的制度。
二、首问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熟悉指挥部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诿扯皮,充分体现指挥部干部、职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三、首问人的责任:
(一)属于首问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岗位责任制、AB岗制等有关规定“限时办结”;不能即时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时限、程序,需要补充的材料以及如何补办等。
(二)不属于首问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但属于本指挥部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管理相对人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首问人应及时与具体经办人取得联系,如具体经办人无法联系或即刻返回单位,首问人应先收下管理相对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并做好记录,再移交经办人办理。
(三)不属于本指挥部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机关单位、部门及科室。
(四)无法确定承办科室或承办单位、部门的事项,首问人应及时请示领导或直接与相关职能部门及科室取得联系,帮助管理相对人了解、确定具体经办职能部门及科室。
(五)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六)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一次的予以通报批评,二次的实行离岗培训,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辞退。
服务承诺制
一、服务承诺制为指挥部根据职责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二、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要具体、明确,以最大限度方便管理相对人。
(二)缩短办事时限。承诺手续齐全、材料齐备、符合规定、能办的即刻就办;不能即办的要限时办结;涉及其他单位的,要及时协调办理;缩短流转签批时间,内部科室当天签办,不滞留过夜,领导不压不拖,及时签办。
(三)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人员应增强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管理相对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拆迁和安置政策、安置房源、安置方案要公开、公示。
四、要规范和完善对履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受理群众投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应认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五、对出现的违诺行为,要按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或单位领导的责任。
AB岗制(又称同岗替代制)
一、AB岗制(同岗替代制)是指指挥部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在位时,应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制度。
二、岗位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避免管理相对人到指挥部办事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三、指挥部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四、指挥部领导层也实行AB岗制(同岗替代制),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某副职不在岗时应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
五、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六、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要按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失职追究制
一、失职追究制为指挥部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二、失职的种类
(一)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
(二)对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效率低下,作风恶劣,违纪、违规的问题长期失察、管理措施不力或放任不管的;
(三)在工作中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或国家、集体财物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四)在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诿扯皮,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
(五)对指挥部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工作时间擅离岗位,造成工作失误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七)其他失职类错误。
三、失职追究及处理
(一)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况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处理。
(二)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追究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的责任。
绩效考评制
一、绩效考评制是指对指挥部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工作实效、行为规范等指标进行定性、定量考评和监控的管理制度。
二、绩效考评内容和标准。绩效考评根据区委、区府《关于在全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及《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指挥部的工作职能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具体考评工作方案、内容及量化标准。
三、绩效考评办法。绩效考评采取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领导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年终考评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定量考评。将绩效考评内容细化为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评指标体系,并制定合理的量化标准。
(二)定性考评。对暂时无法量化但必须考评的内容,要细化考评标准,提高定性考评的可操作性。
(三)领导评议。由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科室或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量化评分。
(四)群众评议。运用抽样调查等现代统计调查方法,组织管理相对人对指挥部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政勤政、工作效能等方面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政务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五)年终考评。根据考评内容和标准,对考评对象履行职责、发挥效能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估打分,作为最终考评结果的主要依据。
(六)组织核查。对绩效考评不合格的科室组织核查,提高绩效考评结果的准确性。
四、各科室的绩效考评纳入指挥部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结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
一、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是指指挥部效能建设实行领导负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二、效能建设工作责任制是确保效能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的制度保证。指挥部效能建设由党支部统一领导,各职能科室各负其责,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指挥部主要负责人作为指挥部效能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指挥部效能建设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效能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问题应负直接责任;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履行岗位职责。
四、对指挥部主要领导、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根据《龙湾区机关效能监察若干意见》和岗位职责要求,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龙湾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