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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教人〔2007〕64号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07年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
通 知
各中心管理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了做好2007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市教师职务评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本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中小学教师职务: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相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班主任工作年限
1.申报中学高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第一学历本科毕业申报小学高级教师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得少于3年(第一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其中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现职以来班主任工作至少1年;研训员、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人员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担任班主任工作总年限不变,但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可不作要求。
2.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学校政教主任(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音、体、美、劳技、专业技能、计算机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指导师,副班主任其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中小学正、副校长(校长助理)任职年限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评中学高级以市文件为准)。
3.申报德育学科教师职务,必须是现任政教主任(正、副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必须有育人典型事例),申报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任班主任工作满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班主任工作至少2年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从事班主任工作满5年以上。
班主任工作经历须在本校内公示
(二)申报教师职务除以上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外,其它条件参照(温教政函〔2007〕73号)文件执行。
三、推荐指标分配(另发)
四、考核内容与量化计分办法
(一)定性考核内容与量分办法(30分)
1.考核内容:
(1)师德(5分)
查近二年师德情况: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团结协助,关心学生,为人师表(本学年度考核优职或评为各类先进计5分,校级以上通报批评计0分,其余4分)。
(2)备课(2分)
查近二年备课情况。
(3)改作(2分)
查当年批改作业情况:按规定布置作业;按规定举行考试;按时批改作业。
(4)计划、总结(2分)
查近二年的教学计划与总结。
(5)听课(2分)
查当年的听课记录。(15节/学期)
(6)辅导(2分)
查近二年班主任工作及优差生辅导情况。
(7)授课(15分)
晋升教师职务的均要上一节公开课,具体由学校评审小组组织。
2.考核办法:
根据查阅材料、座谈、听课的情况,逐项评定优、良、中、差,然后二次量化计分,权重为1、0.8、0.6、0.4,其中30分-28分不突破30%,24分-22分不低于20%。具体由学校评审组确定。
(二)定量考核内容与量分办法(105分)
1.教龄(12分):
教龄每满一年加0.4分;区外支教一年及以上计3分;区内支教一年及以上计1分;现任相对薄弱学校教师,教龄满20年计3分,10年计2分,5年计1分;总分不超过12分。其中非薄弱学校任教教龄总分不超过10分,但不包括支教加分。
2.班主任(3分)
班主任工作每多一年加0.5分,总分不超过3分。
3.教育教学骨干(10分)
(1)教科研骨干
职务 | 担任教育学会或学科研究会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 | 乡镇(片区)教研大组长或直属学校教研组长 | ||
省级以上 | 市级 | 区级 | ||
分值 | 4 | 3 | 2 | 1 |
(2)领导骨干
现任校级领导加3分,中层加1.5分。
教育教学骨干必须是任现职的,并以正式文件和有关材料为准。一人多职务,只取最高分的一项职务计分,其余职务不计分。
(3)教坛新秀(6分)
级别 | 省 | 市 | 区 | 镇(直属学校校级) |
分值 | 6 | 4 | 3 | 1 |
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指参加工作以来,其余的指任现职以来获得,取最高分一项荣誉计分,不累计加分。课改之星、学科骨干教师按同级教坛新秀二分之一计分。
4.评先评优(8分)
(1)评先
级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镇(直属学校校级) |
分值 | 6 | 4 | 3 | 2 | 1 |
(2)评优
任现职以来的学年度考核一个“优职”加1分,总分不超过2分。
除省级及以上先进外,其余先进指任现职以来的,全面先进指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楷模)、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授予单位必须是各级党委、政府。教育局或省、市人民政府教育基金会以及各级部门的单项先进降档计分。
以上各项先进取任现职以来最高分一项,各类先进要附证书或原始材料,凡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级单项先进不计分。
5.教学成果(22分)
(1)论文(6分)
①各级刊物(专著)发表、出版:
A、主编或撰写专著,并正式出版,6分。
B、国家级发表4分;省级发表3分;市级发表2分;区级发表1分;《温州教育》增刊发表1分。
②教育、教学论文,课题成果奖:
级 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6 | 5 | 4 |
省 级 | 5 | 4 | 3 |
市 级 | 4 | 3 | 2 |
区 级 | 3 | 2 | 1 |
注:多媒体课件制作、学科教案评比、说课稿评比、试卷命题评比,参照论文的二分之一计分。
以上各类获奖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同一篇论文获得多项奖的,只取最高分一项计分;最高不得超过6分。
教科研课题、论文:个人获奖按同级成果奖、论文奖计分。集体奖,课题主要负责人(或组长、副组长)和执笔者按同级成果奖、论文奖计分,结题课题按同等级别三等奖的二分之一计分。
非教育行政、教育职能部门组织评比的获奖论文、非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一律不计分。送交的鉴定论文要求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刊物及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2)公开课(5分)
级别 | 省 | 市 | 区 |
分值 | 5 | 3 | 2 |
公开课是指任现职以来,同年度同课题不能累计加分,不同年度可累计加分,但总分不得超过5分。骨干教师任现职以来,给全区及以上教师开设辅导讲座参照同类级别的公开课计分。
(3)优质课、基本功、说课(6分)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省级 | 6 | 4 | 3 |
市级 | 4 | 3 | 2 |
区级 | 3 | 2 | 1 |
以上获奖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总分不超过6分。
(4)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5分)
级 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5 | 4 | 3 |
省 级 | 4 | 3 | 2 |
市 级 | 3 | 2 | 1 |
区 级 | 2 | 1 | 0.5 |
①学科团体赛、体育竞赛区级、市级以团体名次计分,给主要指导师和教练员(各1人)加分;省级及以上个人名次(1、2名为一等奖,3、4名为二等奖,5、6名为三等奖)给主要教练(1人)加分。
②所有竞赛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其中美术、音乐、书法、作文等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比赛为准。
③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指任现职以来的,可累计加分,但同一个学生同年度同项目只计最高分,总分不得超过5分。
④学生竞赛获奖指导师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以文件形式公布或颁发证书的才有效。
6.说课或上课:(50分)
申报中级职务的推荐对象参加区评委会组织的说课或上课。
五、申报、推荐、评审方法和时间安排
1.采取个人申报、组织审核、考核组考核后,由评审小组推荐的办法。
2.各评审组下设考核小组,用量化计分办法对推荐对象进行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后提交评审组推荐。各单位须于
3.申报中级职务的推荐对象必须参加区评委会组织的说课或上课,由评委会组织统一评审。区评委会在12月上旬完成评审工作,并上报审批。
六、要求
1.健全评审领导机构。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各中心管理校和直属学校务必要健全评审组,评审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下设若干个考核小组,各单位须于
2.严格执行评审标准,保证评审质量。各单位党支部、校委会要加强对本次评审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把好申报、审核关。务必要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严格掌握执行。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要体现正确的政策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积极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3.严肃纪律。各级考核、评审组织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杜绝不正之风,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评审。发现集体弄虚作假的,取消该单位人员参加评审的资格。考核、评审中涉及本人及亲属关系的有关人员要自觉回避。
4.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将推荐的对象名单及考核结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然后上报。区教育局职改办同样将评委会评审通过的对象名单及考核结果在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5.报送评审材料:
(1)《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二份并将电子文稿发至linxue9805@126.com,名单分学科排列,每类以语、数、英、理、化、生(自然)、政、史、地(社会)、信息技术、音、体、美为序。
(2)申报人员材料。
①《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表》中级、初级各一式二份。其中呈报意见栏要求概括地反映申报者政治业务表现情况,表明推荐态度。
②《中小学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初级一份、中级一式20份。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
③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一套,现任职务评审表原件。
④身份证、学历证书、评先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等各类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送交区教育局职改办审核,复印件经评审组二人核对签名后上报。
⑤《龙湾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考核表》、《龙湾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考核汇总表》各一式2份,学校并有一份汇总表。
⑥二寸近照一张(暂留学校)。
⑦破格晋升对象,需填报《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现任职务评审表原件,并附有关材料。在《花名册》、《评审表》和《综合表》相应栏目必须标明“破格”字样,注明符合哪几项破格条件。
(3)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资格审查职责,在接收申报者评审材料时,对照申报条件逐项进行资格审查,当场核对报齐,并在复印件上签署经办人名字及盖上单位公章。上报材料应按《材料清单》分类装订,同时填好《材料清单》,否则,一概不予受理。
6.凡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及挂靠在温州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人才交流中心的专业技术教师可参加初、中、高级职务评审,其他在民办学校专职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服务期满一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本《通知》精神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28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80元,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00元。高、中级职务评审推荐费分别为每人150元和80元。
七、本《通知》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破格申报条件
主题词:教师 职评 通知
区职改办,区人事劳动局。
(共印80份)
附件:
破格申报条件
(一)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条件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但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一级教师不满5年,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学校教育、教学主要业务骨干,在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2.获国家、省(部)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特级教师,全国或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正式出版过较有价值的本学科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
4.在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教师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三等奖,部、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交流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5.大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25年以上。
(二)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不满4年,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1.在省级学术会议交流、报刊上发表过不少于2篇或市级刊物上发表过不少于3篇有价值的专业论文、科研(课题)报告、教学经验总结,并在县级以上开过公开课;
2.教龄在20年以上,其中本专业教龄和担任班主任各在10年以上,实践证明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教育、教学效果一致公认良好。
3.获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市教坛新秀或省级单项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或获县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称号2次及以上。
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破格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参照上述条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