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派出所:
现将《龙湾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星级化”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网监工作 网吧△ “星级化”△ 办法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办公室 2007年9月6日印发
龙湾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星级化”管理
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网吧)的管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促进我区网吧业文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场所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公安分局是全区网吧星级化管理的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并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监督管理职权组织开展网吧星级化评定工作。
第二章 等级评定
第三条 根据网吧的量化考评和网吧硬件设施情况,把网吧分为“一星级网吧”、“二星级网吧”、“三星级网吧”和
“不合格网吧”四个级别。
区公安分局对星级网吧的评定采取年度综合考核制。评定的依据是网吧在年内的量化考评情况以及网吧硬件设施。
第四条 网吧硬件设施。
(一)一级网吧硬件设施。
1、场所建筑结构必须是框架结构,计算机分布在同一平面,没有隔断,整体布局合理,电脑桌椅舒适、美观、大方;
2、吧台(收银台)布局合理、美观,并有明显的“凭有效身份证件上网”等提示字样,摆设美观;
3、场所采光良好,空气流通,装修美观,卫生整洁;
4、在醒目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由区公安分局统一制作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布局美观;
5、安装正版有销售许可证的网络杀毒软件和网吧安全管理软件;
6、消防设施配备符合要求,消防通道分布合理、畅通。
7、场所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图像清晰并保存一周以上。
(二)二级、三级网吧硬件设施。
1、场所建筑结构必须是框架结构,计算机整体布局比较合理;
2、吧台(收银台)上有明显的“凭有效身份证件上网”等提示字样,摆设较美观;
3、在醒目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由区公安分局统一制作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布局美观;
4、安装正版有销售许可证的网络杀毒软件和网吧安全管理软件;
5、消防设施配备符合要求,消防通道分布合理、畅通。
第五条 区公安分局根据半年度网吧量化考评得分情况,结合网吧的硬件设施,评定网吧等级:
(一)综合量化得分95分以上;硬件设施达到“一级”要求的,评定为“一级网吧”;
(二)综合量化得分85分至94分的;硬件设施达到“二级”以上要求的,评定为“二级网吧”;
(三)综合量化得分75分至84分的,硬件设施达到“三级”以上要求的,评定为“三级网吧”;
(四)综合量化得分75分以下的,评定为“不合格网吧”;
(五)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以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为准。
第六条 初次评定。对每个网吧检查2次,综合这2次得分和日常管理情况并结合网吧的硬件设施,根据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确定各网吧的等级。
第七条 新开网吧自开业后满半年开始评定,期间网吧应加强日常管理。
第三章 量化考评
第八条 综合量化基本分为100分。区公安分局根据网吧日常管理情况,进行量化加分和减分,最后评定各网吧的量化得分。
第九条 网吧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加分:
(一)及时制止并举报上网人员浏览、复制、传播有害信息的,每次加5分;
(二)上报并录用的有害信息网站每5条加1分(本地网站每条加5分);主动提供有价值线索并查证属实的,每条加5分;
(三)举报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的,每起加10分,协助查处治安案件或其他行政案件的,每起加5分。
第十条 网吧内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扣分:
(一)无固定IP地址接入或有多条线路接入报备不全的扣5分;计算机的编号与实际登记的计算机不符的,每发现一台扣2分;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扣10分;
(二)未启用安全管理软件或者其它原因停止使用的,且未报告的,每发现1次扣5分;未启用安全管理软件或者人为停止使用的,每少一台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