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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二○○七年度基层社(公司)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基层社、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供销社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做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为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考核,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事业心和现任感,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企业效益的提高,特制订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基层社主任、公司经理

  二、考核内容:

  (一)经济指标(100分)

  经济指标考核设定“一主三辅”,即利润指标为主,净资产收益率、总经营收入(统计口径)和亏损面三项指标为辅。

  1、利润(50分)

  利润目标的确定:根据基层社、公司上年度实绩,上年度计划数,今年1—6月份实绩为依据,来确定利润目标。

  (1)当年实现盈利的单位在总分20分内按盈利额大小档确定计分,即盈利1万元及以下的得10分,盈利1万元到5万元的得15分,盈利5万元以上的得20分。

  (2)完成区社下达利润目标得基本分20分。

  (3)当年实绩比上年实绩每增利或减亏0.5万元得2分,得10分为限,或当年实绩比上年实绩增利或减亏幅度10%以上的得10分。        

  2、净资产收益率(20分)。净资产收益率按当年全区平均数确定目标,即根据全区系统汇总年度会计报表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确定考核目标。

  对当年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税前提留+其他经区社认定的除增资扩股、资产评估增值、汇总口径变化等以外的增加权益项目)/净资产年初年末平均额]达到或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且净资产年初年末平均额高于200万元的得20分;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但净资产年初年末平均额低于200万元的得10分;净资产收益率未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但大于零的得6分。

  3、总经营收入(20分)。总经营收入指标以上年实绩确定考核目标。完成目标得10分,当年实绩比目标增长幅度超过10%的或总经营收入超过1000万元但增长幅度达到5%的得20分。

  4、亏损面(10分)。亏损面指标以上年实绩确定考核目标。对当年实现零亏损面得10分。对亏损面减幅达到30%以上的得6分。

  (二)专项工作(90分)

  1、领导班子建设10分。思想工作扎实,组织纪律性强,团结协调,勤政廉洁,能有效发挥整体作用的,得10分。

  2、发展专业合作社30分。围绕当地农村主导产业,创办1家专业合作社或综合服务社的得10分,创办2家及以上的得20分;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进行规范,扩大入社农户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产品无积压,带动农户增产增收明显的得10分。

  3、推进连锁经营30分。积极参与“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和“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建设,按照要求,以加盟形式或其他形式,发展1家生活超市或生产资料经营部进行连锁经营的得10分,2家及以上得20分;新办1家超市(便利店)或1家放心店的得5分,2家及以上得10分。

  4、推进基层社改造重组建设和“基层社建设年”活动20分。实施基层社改造重组三年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基层社改造重组建设,当年完成基层社改造重组任务的得10分;按照市社“基层社建设年”活动要求,达到基层社“五个有”建设工作目标的得10分。

  (三)其他工作加分

  1、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年度主要经济指标:(1)利润总额处于全系统前2名的,第1名加10分,第2名加5分。(2)总经营收入处于全系统前2名的,第1名加5分,第2名的加3分。(3)综合经济效益处于全系统前2名的,第1名加5分,第2名加2分。

  2、盘活社有资产,拆建或新建经营网点的,加10分;严肃财经纪律,实行财务公开制度的,加5分;实行开放办社,吸呐农业龙头企业的,加5分;及时、准确提供各类应报报表及质量较好社务信息稿源的,加5分;防灾救灾工作成绩显著的,加5分;为推动全区系统面上工作的开展起到示范作用的加5-10分。

  (四)否决

  1、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处理的取消评奖资格。

  2、所属企业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取消评奖资格。

  3、发生重大群访或重复访事件处理不力,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取消评奖资格。

  4、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超生一胎的取消评奖资格。

  三、考核程序、奖励办法及评奖标准

  (一)     考核程序;

  1、自查打分:各基层社、公司对照本办法,于2008年1月10日以前就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如实填写考核表,进行自我考核打分,上报区社,并附2007年度工作总结与年度财务分析书面材料各一份。

  2、综合审定:区社由主任室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对基层社、公司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综合审定责任奖得分和资金金额。

  (二)、奖励办法:

  1、奖金兑现:根据综合评定的应得奖金额,由区社直接发给各基层社(公司)主任(经理)。各基层社、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工作人员的奖金由各基层社、公司自行确定。

  2、奖金来源:由各基层社、公司自行提取,并预缴到区社,由区社统一发放。

  (三)评奖标准:按照各单位综合评定的得分,取总分前3名(其中基层社取2名,公司取1名)的单位作为年度先进单位。

  附件:1、二○○七年各基层社、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二○○七年各基层社、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单 位

总经营收入计划

利润计划

备注

状元供销社

400

0.3

龙湾供销社

90

0.3

永中供销社

4600

5

海滨供销社

600

2

永昌供销社

200

0.5

天河供销社

50

0.3

灵昆供销社

160

0.5

兴瓯医药公司

23000

50

龙湾农资公司

50

0.1

再生资源公司

待定

龙湾百货公司

250

3

石油公司

4200

9

五交化公司

1100

2

合计

34700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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