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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监察大队:
现将《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18日印发
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与市委、市政府关于“12.12”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彻底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遏制和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部署开展“两查两保”重点整治活动的决定,结合区委、区政府“两查两保”重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对我局提出的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活动,就是查安全生产隐患,促生产安全。这次活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领导,强化措施,强化责任,形成大排查大整治氛围,切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重点
这次安全生产整治活动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合成革生产企业、区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整治单位、今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油库(加油站)、矿山。
三、整治方式和工作步骤
采取领导带头查、部门集中查、镇(街道)、开发区拉网查等方式进行,时间集中安排在春节前近两个月时间。
安全生产重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2月14日-2007年12月17日)。局组成安全生产重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安全生产重点整治活动方案,通过各种形式在全区内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大排查阶段(2007年12月18日-2008年1月18日)。由局统一抽调有关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点整治领域、部位、以及突出问题进行检查。采取在各镇、街道、开发区全面排查、彻底排查、逐一登记造册与建立档案的基础上,开展检查与抽查活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放过任何一个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边查边改、确保安全。各科室、大队要对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安全生产重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第三阶段:整治阶段(2008年1月19日-2008年2月6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要求,分清轻重缓急,排出时间表,整治一批事故隐患,该整顿的坚决整顿、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四、加强领导
整个活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局建立安全生产重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钱玉华,副组长赵中南、孙朝晖、王仁勇,成员:王成杰、王平凡、徐波、陈亮、李启福。同时成立四个督查组,督查组根据整治活动的进展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检查与督查活动。督查组组长分别由局四位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相关科室配合,督查的范围按照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镇(街道、开发区)的规定,全局上下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声势,要切实加强检查和督查力度,及时完成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