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电网2005年有序用电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七月一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 |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7月1日印发 |
兰溪电网2005年有序用电方案
2005年兰溪电网供用电形势日趋严峻,上级电网分配的负荷指标不能满足兰溪电网的生产、人民群众生活用电的需要,为了确保兰溪电网供用电秩序稳定,确保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重点行业用电,保障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使有限的电力资源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特制定本有序用电方案。
一、有序用电工作原则
(一)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的原则。按照国家发改委紧急通知要求,努力实现“先生活再生产”的目标,优先安排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特别是城乡居民灯峰时段的生活用电。
(二)保重点的原则。在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按照“先重点后一般”,优先保障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企业用电,合理安排其他企业用电。
(三)确保电网安全原则。严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影响小,损失少,能多供,就多供,科学合理,灵活调度”的原则,提高兰溪电网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水平。
(四)分级控制原则:根据气温和负荷变化特点,将供用电形势分为:A、B、C三个等级,并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的缺电形势时,启动相应等级的组织领导体系和预警方案。
(五)属地负责的原则。实行负荷指标分配到10KV公用线路,责任到属地镇乡、街道、中心供电所,共同参与有序用电管理。
(六)公开透明的原则。市经贸局、供电局根据不同时期的缺电负荷,启动相应等级的预警方案。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七)倡导节约用电的原则。大力推广运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淘汰高能耗、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优化产业结构。
二、双夏预警方案:
兰溪电网正常负荷需25万千瓦,迎峰度夏期间需30万千瓦,其中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负荷在5.0~5.5万千瓦,夏季用于降温电风扇、空调、农业生产等负荷为4.5~5.5万千瓦左右,为此制定兰溪电网A、B、C、三级双夏预警方案。其中:
A级预警方案:兰溪电网用电负荷缺口在14万千瓦时预警方案。
B级预警方案:兰溪电网用电负荷缺口在14~17万千瓦时预警方案。
C级预警方案:兰溪电网用电负荷缺口在17~19万千瓦时预警方案。
A级预警方案:
当兰溪电网负荷缺口在14万千瓦以下,可用负荷16万千瓦以上时启动A级预警方案。
(一)由市经贸局、市供电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供电形势。
(二)水泥生产企业供电方案:
按A级预警等级负荷控制指标组织生产(见附件1),但在每晚18:00~22:30灯峰时避峰让电于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
(三)对工业企业及农村综合内工业用户实行“停一开六”的10千伏线路轮休制度,“停一”期间谷期放开用电。
B级预警方案:
当兰溪电网用电负荷缺口在14~17万千瓦时,可用负荷在13~16万千瓦时,启动B级预警方案。
(一)启动B级预警方案,由经贸局、市供电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
(二)水泥生产企业供电方案:
按B级预警等级负荷控制指标组织生产(见附件2),18:00~22:30灯峰期间避峰,不得组织生产,让电于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
(三)砖瓦厂、中频炉、小铸铁、小铸钢在“开五”期间18:00~22:30停产,让电于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
(四)对工业企业及农村综合变内工业企业实行“停二开五”的10千伏线路轮休日制度,在“开五”期间18:00~22:30避峰,让电于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
(五)工业企业的特殊行业、重点企业在“停二”期间按分配指标限量生产,但在18:00~22:30避峰,让电于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
C级预警方案:
当兰溪电网用电负荷缺口在17~20万千瓦,可用负荷10~13万千瓦时,经兰溪市人民政府同意,启动C级预警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由市政府领导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供用电情况。
(二)水泥生产企业供电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