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加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兰委〔2001〕19号)文件精神,由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经市发展现代农业领导小组审核,市人民政府同意下列7家企业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兰溪市万事达食品有限公司
兰溪市华祖石斛种植有限公司
兰溪市瑞年淡水鱼繁殖有限公司
兰溪市可口园食品厂
兰溪汇康药材有限公司
兰溪市香溪保健食品厂
兰溪市大山土特产有限公司
兰政发〔2005〕11号文件确认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已届三年,经考核确定,下列16家企业继续保留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
兰溪市联友竹制品有限公司
兰溪市田参蔬菜食品有限公司
兰溪市乡里乡食品有限公司
兰溪市老朱火腿有限公司
兰溪市顶鑫罐头食品厂
兰溪市达利养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