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贸易环境,推动我市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完善我市外贸扶持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1、重点支持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及农产品出口,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对生产企业、外贸流通企业按自营或代理地产品年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的给予奖励,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出口以及从事加工贸易的在原有基础上提高奖励标准。
2、支持出口企业参加展会。对参加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或认可的展会并拉动我市地产品出口的,予以摊位费奖励,奖励标准为:境内展会3000~5000元/标准摊位,境外展会为0.5~2万元/标准摊位。每家企业每次参展可享受奖励的摊位数最多2个。
3、鼓励企业创立出口品牌。凡获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每个品牌奖励20万元。获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每个品牌奖励5万元。奖金70%奖励给企业经营者,30%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机关部门有功人员。凡有出口实绩的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每只奖励注册企业0.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