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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溪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〇〇 九年十二月一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决策,切实推动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金政发[2009]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发展战略,按照扩大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要求和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导向、强化服务的基本原则,坚持转型升级和扶持创业相结合,广泛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努力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2009年至2010年,全市整合3500万元创业基金,培育8个创业型社区(村)、12个创业先锋、12个创业品牌、25个创业阵地、40个创业项目,达到城市创业环境佳、市民创业意识浓、人员创业能力强、创业经济增幅高、创业带动就业大的创建效果。力争到2010年底,组织创业培训1500人,扶持1000名劳动者实现创业,直接带动就业人数5500人;失业人员创业项目1年以上存活率达到80%3年以上存活率达到6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农办、监察局、发改局、经贸局、人劳社保局、教体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统计局、广电台、工商局、国税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人行兰溪支行、兰江导报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劳社保局)。

(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1、完善创业政策。按照促进全员创业的总体思路,在进一步完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政策的基础上,制定面向所有劳动者创业的优惠政策,包括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农村劳动者创业扶持政策、其他困难群体创业扶持政策等。

2、设立专项基金。全市整合建立不少于3500万元的创业基金,围绕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结合发展地方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重点扶持带动就业贡献率高的劳动密集型和优先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来料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信息服务型等创业项目。

3、强化政策落实。采取送政策上门,建立责任人制度等方式,落实市场准入、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场地落实、见习补贴、创业孵化、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切实发挥政策促进创业就业的效能。

(三)健全创业培训体系

1、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创业培训投入,将创业培训经费纳入市农办、农业、人劳社保、残联等部门归口管理的培训资金支出项目。充分发挥职、技校在创业培训中的作用,鼓励开设有关专业,开展创业培训。

2、扩大培训范围。将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失地农民、残疾人、农村富余劳动力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实现创业培训全覆盖。

3、推进创业实训。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基地,按照“自愿定向、政府资助、促进创业”的原则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612个月的见习,政府给予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50%的补助。

4、提高培训质量。统一培训一批创业培训师资,发给师资证书、凭证上岗,切实提高劳动者培训后的创业能力。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

1、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以“构筑平台,增强功能”为原则,完善和充实创业服务的内容,建立兰溪市创业服务分中心,镇乡、街道建立创业服务站,社区(村)建立创业服务室。整合行政服务窗口,为创业者办理相关证照开设绿色通道,实行非禁即入,限时办结。成立专业指导队伍,对创业人员开展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培训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培育25个创业阵地,努力解决创业经营场地。突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政策支持,创业帮扶,开设专门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一对一”创业重点服务,提高特殊群体创业成功率。

2、完善创业信息网络。依托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将创业项目纳入信息发布体系,实现市、镇乡(街道)、社区(村)三级信息共享。征集筛选40个创业项目,召开各类创业项目推介会,组织送项目到社区(村)。

3、健全创业工作台帐。依托各级创业服务平台开展一次全面的劳动力创业基本情况调查,准确掌握劳动者创业能力、创业愿望、帮扶要求等。健全创业服务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帮扶,帮助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开通创业咨询热线电话,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提供重点援助。

4、部门联动,助推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组织在创建工作中的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建设创业基地促进大学生创业、培育经纪人促进来料加工发展、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帮扶困难群体创业等系列活动,使创建活动更加有声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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