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兰溪市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水平,发挥特种设备对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推动作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水平为目的,以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为原则,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09年底,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监督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较好实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工作要求,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依法检验,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切实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监管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上旬)
镇乡、街道、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分行业、分片等办法,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基本掌握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
(二)第二阶段:试点工作阶段(7月中旬至7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