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电梯事故救援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电梯事故救援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为构建“和谐兰溪、平安兰溪”,进一步加强电梯事故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非专业救援引发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电梯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是由质监、公安、消防、专业救援队伍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公益性社会公共安全救援系统,并成立电梯事故救援工作指挥小组,组长由兰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兰溪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兰溪市安监局、兰溪市消防大队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相关单位和电梯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组成,指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质量技监局监督稽查科负责。
二、工作职责
(一)指挥组职责
1、接受市110社会联动领导小组的领导,随时接受市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的调度,全面负责电梯事故救援工作,保证电梯事故救援联动机制的正常运转;
2、制订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总体决策方案,承担救援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3、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对电梯救援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救援能力。
(二)市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职责
1、接到电梯事故报警后,第一时间指令电梯专业救援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救援;
2、必要时指令消防大队赶赴现场实施增援;
3、必要时指令事故辖区公安派出所民警赶赴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使用单位和乘客个人盲目自救;
4、必要时通知指挥组成员赶赴现场指挥和协调救援;
5、定期以110社会联动考核通报的形式对救援工作进行监督;
6、积极参与指挥组组织的电梯事故应急演练。
(三)专业应急救援单位职责
1、根据市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第一时间赶赴电梯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2、及时向市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报告救援情况,并做好救援工作记录,遇有施救困难或无法施救时,立即报告指挥中心调派消防大队等具有相应专业的单位派员增援;
3、确定救援专用电话,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
4、加强救援人员的培训,熟悉各型号电梯的救援技术,严禁违章作业和违规收费;
5、积极参与电梯事故应急演练。
(四)消防大队职责
1、根据市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电梯事故现场增援;
2、对参与的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好应急救援记录;
3、加强对内部人员电梯救援专业知识的培训;
4、积极参与电梯事故应急演练。
(五)质量技监局监督稽查科职责
1、审核确认电梯事故救援专业单位资质、人员和装备;
2、根据市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指令,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
3、加强对救援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应急救援不及时、敷衍了事、违规作业等情况予以处理;
4、积极参与电梯事故应急演练。
(六)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职责
1、接指挥组指令后,立即派人赶赴电梯事故现场,为电梯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2、必要时对事故电梯安全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事故电梯排除隐患后投入运行;
3、积极参与电梯事故应急演练。
三、救援程序
1、发生电梯事故后,由发生事故单位通知负责本单位电梯日常维保单位实施自救,并做好被困人员安抚工作,防止非专业自救引发人身伤害事故。
2、在无法保证立即自救的情况下,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