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促进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优化经济与社会发展环境,金华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金华市“十佳”服务窗口和服务标兵(以下简称“双十佳”)评选活动。为了做好“双十佳”推荐工作,现根据《金华市“十佳”服务窗口和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实施意见》(市委办〔2010〕4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治庸提效转作风、创新创优促发展”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五比五争五提升”活动,激励窗口及工作人员提高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建设“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型、绩效型窗口,为兰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选范围
(一)“十佳”服务窗口评选范围: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所设置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和其他相关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即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28个部门(单位)窗口、10个行政服务分中心,经济开发区办事大厅、16个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市农民之家、供电局、钱江水务、广电台、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公共事业服务窗口。
(二)“十佳”服务标兵评选范围:上述参评服务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十佳”服务标兵候选人每个参评服务窗口限推荐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服务窗口评选条件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团结协作,作风过硬,创新意识强。
2、工作人员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讲正气、比奉献,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以实际行动践行服务宗旨。
3、本窗口职能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均纳入窗口办理,对窗口授权充分,无“体外循环”、“多头受理(送达)”等现象。
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严格依法办事,杜绝办事不公、“暗箱操作”、乱收费(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5、服务场所整洁、明亮,便民设施完善。工作人员仪表端庄、文明热情。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规章制度,无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6、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完善监督、考核、奖惩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十佳”服务标兵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具备良好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团结同志,赢得领导和同事以及群众的普遍认可。
2、接待群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个人行为举止文明,群众认同度高;有较强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技能,模范带头作用好,能够代表所属窗口的行业形象;全年办件服务有效投诉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