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度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火灾隐患得到了有效消除,火灾形势基本稳定,较好地实现了省、市政府提出的火灾“零增长”的目标。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9年度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
云山街道办事处
诸葛镇人民政府
黄店镇人民政府
柏社乡人民政府
梅江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