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国庆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金政发明电〔2011〕2号)和《兰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兰溪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安委〔2011〕4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内容
(一)镇乡、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金华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一打三整治”情况,重点督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方案制定、部署动员和责任落实等情况;
(二)部署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特别是落实国庆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危险物品、高危行业和重点工作、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情况,以及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落实节日值守等情况。
(三)按照《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两化一体监管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11〕41号)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两化一体监管情况;
(四)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特别是省、金华、市政府公布的工矿企业、道路交通、电力设施及火灾重点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五)事故伤亡及财产损失控制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二、督查方式和要求
(一)督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