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墙体材料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墙体材料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兰溪市烧结砖行业整合改造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兰溪市烧结砖行业现状
2005年至2009年,通过规划引导和整治提升,全市关停了50%的粘土砖瓦窑,粘土砖的产能得到有效遏制。
当前,我市烧结砖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页岩(粘土)烧结砖企业规模小、数量偏多,产品结构单一,烧结制品仍然是墙材市场的主导;二是具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的上规模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比例偏小,部分墙体材料企业工艺装备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保护耕地、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综合利用资源为目的,以调整优化墙体材料产品结构为核心,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具有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新墙材企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全市墙体材料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至2012年底,按照关停20%以上的要求,关停企业7家;在此基础上,整合改造20%。按照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原则,重点鼓励通过股份制或合伙(“三合一”、“四合一”)的方式进行置换重组。全市整合后烧结砖企业总数控制在18家以内,年产能控制在6.7亿标砖以内。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高效利用本地优势资源原则。在合理布局和引导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利用页岩资源,应用先进适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规模化生产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二)坚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促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相结合原则。在部分镇乡、街道重点发展利用采(选)矿废渣、建筑垃圾、废弃土、江(河、湖)淤泥和污水处理污泥等废弃物,生产能耗低、性能优良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三)坚持增量投入和存量调整并举原则。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提高增量水平,严格制止盲目扩建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有保有压、堵疏结合,通过政策调控,改造提升部分烧结砖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四、主要措施
(一)继续开展烧结砖瓦窑整治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4门及以下的轮窑)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和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及无营业执照、没有采矿许可证的烧结砖瓦窑进行整治。
(二)整合改造提升一批烧结砖企业。在关停烧结砖瓦窑20%的计划数量基础上,选择不超过保留数的20%的企业进行整合置换重组。整合改造提升主要通过技术改造提升和整合置换重组两种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