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84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金政办发〔2012〕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田水利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保障条件,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系统。我市人多地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特别是随着城乡供水一体化步伐加快,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保障农业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工作的部署要求,相继实施了一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市地理特殊,防洪压力大,政府重点加大防洪工程建设和投入,我市农田水利建设相对滞后,标准偏低、设施老化和功能弱化等问题较为突出。农田水利设施薄弱已成为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明显短板,成为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主要瓶颈,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加大和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建立和推行科学、统一的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农田水利工作,有利于推进我市农田水利现代化进程,对于全面提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扭转农业主要“靠天吃饭”的局面具有重要意义。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对做好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抓紧组织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着力推动我市农田水利事业上新台阶。
二、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实施农田水利建设标准化管理为抓手,以发展高标准旱涝保收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为核心,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完善管护运行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旱涝保收和稳产高产,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旱涝保收面积4.79万亩,扩大灌溉面积3万亩,新增固定喷微灌0.52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区域灌溉保证率达到90%以上,旱涝保收面积占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从60%提高到70%以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从16.58%提高到19.08%,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50提高到0.60以上。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农田水利建设达到如下要求:
1.农田水利工程布局合理、配套完善,达到农田防御洪、涝、旱、渍灾害的设计标准;
2.旱涝保收面积占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比重达到70%以上;
3.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区域灌溉保证率达到90%以上,冬季地下水位控制在60~80厘米以下,旱作区1日暴雨1日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1~3日暴雨2~4日排至耐淹水深;
4.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重比“十一五”末提高10%或达到20%以上;
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0以上;
6.集中连片500亩种植规模以上的农业“两区”达到旱涝保收农田水利标准;
7.农田水利建管运行长效体制机制建立,农田水利信息化基本实现。
三、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抓好农业“两区”水利设施建设。按照水利条件合理布局农业“两区”的要求,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完善灌排配套渠系,农业“两区”内骨干灌排渠系建筑物配套率达到100%、工程完好率达到90%以上,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确保现代农业园区防洪排涝灌溉标准达到相应农业生产要求。继续抓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配套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着力提升耕地生产能力。
(二)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十二五”期间,抓住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机遇,示范推动“一高四小”工程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小山塘、小堰坝、小机埠、小沟渠,完成山塘综合整治153座以上。优先安排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带动力强、群众呼声高、镇乡政策处理及时的项目,着力解决农田水利建设“卡脖子”和“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