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农村工作会议、金华市粮食生产工作会议及浙江省人民政府、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2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文件精神(浙政发〔2012〕10号、金政发〔2012〕23号),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3.8万亩,总产量11.9万吨的目标。现就切实做好2012年全市粮食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落实,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镇乡、街道要认真做好国家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省政府确定的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农机购置及作业环节补贴、统防统治补贴、种粮大户水稻小麦政策性农业保险、最低收购保护价及订单稻谷(包括订单交售水稻种子)和使用商品有机肥补贴等各项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宣传。2012年,市政府对本市范围内所有种植早稻的农户,继续实行普惠制补贴,补贴标准每亩10元;继续安排50万元资金奖励优秀种粮大户。镇乡、街道也要切实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出台相应政策,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2012年,全市计划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面积2.1万亩。镇乡、街道要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和市里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根据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要求,抓落实、保质量、建机制,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列入国家小农水建设重点县的有利时机,落实建设项目,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灌排配套渠系,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旱涝保收能力。要继续抓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期内按要求提升标准农田质量。认真抓好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水稻产业提升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水稻集中育秧、农机作业、稻谷烘干等服务。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建设和保护。
三、落实措施稳定面积,提高农田复种指数
正确处理好结构调整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把发展粮食生产的重点放在制止全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上,力争多种粮食、种好粮食,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建立和健全抛荒地复耕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可能抛荒的地方,要积极采取措施,落实种植计划。努力稳定水稻播种面积,积极扩大经济效益较好、有特色的旱杂粮面积。鼓励季节性流转,鼓励、引导和扶持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承包季节性流转土地,扩种粮食作物。优化农作制度,积极引导农民合理布局和搭配茬口,科学安排二熟、三熟制种植模式和粮经结合高效模式,提高农田复种指数,增加粮食复种面积。
四、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提高粮食生产技术到位率
今年全国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我们要以“科技进村入户,助力增产增收”为主题,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全面参与、层层落实”的农业科技快速组织动员机制。全面推广应用粮食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大力推广应用水稻机械插秧、水稻精确定量栽培、单季晚稻“五改”、病虫害综合防治、农药减量控害、测土配方施肥等节本增效技术。抓好农业部马铃薯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和省农业厅粮食高产创建水稻千亩示范方建设工作,着力提升粮食单产水平。
- 上一篇:关于重新公布兰溪市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