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范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行为,维护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何吉军
副主任:余樟土(市府办)
严秋林(市农业局)
成 员:方丽萍(市法制办)
方志丹(市农办)
项旭明(市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