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兰溪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根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追赶跨越,重振雄风”这一主题实践活动,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为载体,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兰溪”提供更加有力的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落实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围绕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现场秩序,不断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和要求,争取在食品安全组织体系、责任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的提升,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确保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验收。
三、工作任务
创建工作包括组织管理、综合基础工作,种植养殖、畜禽屠宰、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工作效果评价等,包括9大项、30个小项。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及责任分工见附件2。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整改和迎接检查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7月上旬)。镇乡、街道及相关部门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会议,部署创建工作,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中旬—2012年8月)。镇乡、街道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检查验收标准的要求,分解落实创建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