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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溪市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兰溪市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

考核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扩大有效投资暨重点建设推进会精神,围绕“追赶跨越、重振雄风”总战略,加大投资力度,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引导和扩大社会投资,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全力推进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实现投资106.1亿,增长30%的年度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二、考核目标和任务指标分解

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考核目标按照《关于印发2012年工业、服务业、农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兰委办〔20129号)要求,目标任务数详见附表1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体系指标设置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原则,对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定量考核,对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定性考核。以100分计,详见《兰溪市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评分表》(附表2)。考核单位年度项目综合考核得分计入全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定量考核(85分)

1.考核指标

定量考核指标有四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完成率、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工业投资用地占比差。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当年完成全部固定资产投资/上年完成全部固定资产投资)-1]×100%

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完成率=(当年完成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当年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责任目标)×100%

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考核单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全市全部固定资产投资)×100%

工业投资用地占比差=工业投入占比(考核单位工业投入/全市工业投入)-工业用地占比(考核单位工业用地数/全市工业用地数)

2.评分标准

定量考核总分85分,其中: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30分。完成增长率考核目标得30分,每超1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未完成增长率目标按比例扣减;

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完成率20分。完成目标任务得20分,每超1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扣减。年度投资完成比例在60%以下的此项不得分;

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20分。贡献率最高的得20分,其余按比例扣减;

工业投资用地占比差15分。第一名得15分,其余按排位递减0.5分。

具体评分标准见《兰溪市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评分表》(附件2)。

(二)定性考核(15分)

定性考核主要根据项目谋划、日常管理、统计报表,结合平时检查情况进行考核计分。

1.项目储备及实施计划(8分)

当年及下年度投资项目储备充分,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储备项目,10个以上得5分,不足10个每1个项目得0.5分;项目前期推进规范有力得2分;制定每月工作计划,明确工程项目建设时间、形象进度、投资计划的得1分,没有制定计划不得分。

2.组织机构和统计报送(4)

1)成立组织,明确责任(2分)

明确机构工作机制、具体项目班子和责任人的得1分,没有明确的酌情扣分。有配备专人负责投资统计工作人员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定期上报统计报表(2分)

按规定定期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并做到台帐清楚的得2分,上报不及时或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3.项目管理规范,推进有力(3分)

有完整、科学、扎实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完备齐全的工程资料得1分,没有的酌情扣分;项目施工政策处理和施工过程中无群体性上访,保持社会稳定,得1分,否则不得分;能严格按照全面质量管理和廉政建设规定,做到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现场文明,并层层签订安全、廉政责任书,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四、组织实施

固定资产投资考核由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局)负责实施,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点评、半年一考核”制度,即市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考核单位每月投资进度情况,进行月度通报,每季度对考核单位投资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和点评,半年度考核一次,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并在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定量考核数据由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提供,定性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单位自评报告及平时检查情况确定。

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按分解下达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将每月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和投资完成情况于每月25日前书面报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核结果

固定资产投资考核纳入全市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20分)。对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优胜单位奖10名,其中特别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部门配合奖6名;优秀个人奖20名。

本考核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兰溪市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表

    2.兰溪市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评分表

3.各组投资项目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兰溪市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表

单位

 

投资任务数(万元)

备注

合计

工业

农业

服务业

兰江街道

127455

34500

5255

89200

 

云山街道

91540

19500

1780

70760

 

上华街道

38836

28500

3336

8500

 

永昌街道

46213

42000

5713

500

 

赤溪街道

34895

33000

1895

3000

 

女埠街道

41159

39300

3659

500

 

游埠镇

34933

31000

3833

3200

 

诸葛镇

40023

26000

7023

8000

 

黄店镇

35361

21100

14861

500

 

香溪镇

18396

15600

2696

700

 

马涧镇

24026

20000

4026

500

 

梅江镇

34334

25000

8834

1500

 

横溪镇

27820

24200

2820

2000

 

灵洞乡

86375

56500

2055

30320

 

水亭畲族乡

21597

19000

3097

500

 

柏社乡

12247

6800

5147

500

 

经济开发区

344000

313000

 

64000

 

合计

1115210

755000

76030

284180

 


附件2

兰溪市201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考核评分表

 

考核

内容

分项

考核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分

投资完成情况定量考核(85分)

1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30

完成增长率考核目标得30分,每超1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未完成增长率目标按(实际增长率/目标增长率*30)核计。

 

 

2

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完成率

20

完成目标任务得20分,每超1个百分点加0.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完成率/目标完成率*20)核计。年度投资完成比例在60%以下的此项不得分。

 

 

3

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

20

贡献率最高的得20分,其余按贡献率/最高贡献率*20核计。

 

 

4

工业投资用地占比差

15

第一名得15分,其余按排位递减0.5分。

 

 

定性考核(15分)

5

项目储备及实施计划

8

当年及下年度投资项目储备充分,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储备项目,10个以上者得5分,不足10个每1个项目得0.5分;项目前期推进规范有力得2分;制定每月工作计划,得1分。

 

 

6

组织机构和统计报送

4

明确机构工作机制、具体项目班子和责任人的得1分;配备专人从事投资统计工作人员的得1分;按规定定期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并做到台帐清楚的得2分。

 

 

7

项目管理和质量安全

3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得1分;施工政策处理和施工过程中无群体性上访,保持社会稳定,得1分;能严格按照全面质量管理和廉政建设规定,做到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现场文明,并层层签订安全、廉政责任书,得1分。

 

 

合计

 

 

100

 

 

 

附件3-1

农业组投资项目情况汇总表

 

       类别

单位   

投资情况

项目情况

备注

 

任务数(万元)

实际投入(万元)

增长率%

完成率%

项目数(个)

当年开工项目数(个)

当年竣工(个)

续建项目数(个)

 

镇乡街道合计

 

 

 

 

 

 

 

 

 

 

兰江街道

 

 

 

 

 

 

 

 

 

 

云山街道

 

 

 

 

 

 

 

 

 

 

上华街道

 

 

 

 

 

 

 

 

 

 

永昌街道

 

 

 

 

 

 

 

 

 

 

赤溪街道

 

 

 

 

 

 

 

 

 

 

女埠街道

 

 

 

 

 

 

 

 

 

 

游埠镇

 

 

 

 

 

 

 

 

 

 

诸葛镇

 

 

 

 

 

 

 

 

 

 

黄店镇

 

 

 

 

 

 

 

 

 

 

香溪镇

 

 

 

 

 

 

 

 

 

 

马涧镇

 

 

 

 

 

 

 

 

 

 

梅江镇

 

 

 

 

 

 

 

 

 

 

横溪镇

 

 

 

 

 

 

 

 

 

 

灵洞乡

 

 

 

 

 

 

 

 

 

 

水亭畲族乡

 

 

 

 

 

 

 

 

 

 

柏社乡

 

 

 

 

 

 

 

 

 

 

市直属

 

 

 

 

 

 

 

 

 

 

合计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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