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2013年我市粮食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确保完成金华市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33.8万亩、总产量11.9万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落实,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镇乡、街道要认真宣传落实国家农资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省政府确定的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水稻统一育供秧补贴、农机购置及作业环节补贴、统防统治补贴、水稻小麦政策性农业保险、最低收购保护价及订单稻谷(包括订单交售水稻种子)等各项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2013年,市财政继续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种植早稻农户实行普惠制补贴,每亩补贴10元;对当年新受让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的流转土地,连片5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签订规范流转合同的农业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每年(限前5年)给予每亩20元的补助资金。重点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经营主体,对当年新增1000亩以上的,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经营主体,签订规范合同,经有关部门认定后,按当年实际种植面积一次性给予每亩200元的补助,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再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的补助。对当年新增2000亩以上的,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经营主体,签订规范合同,经有关部门认定,按当年实际种植面积一次性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助,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再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的补助。
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支持力度,对连片规模500亩以上的功能区道路或操作道硬化、两边砌石砂石路、沟渠硬化等纳入补助范围。对新建省级农机三中心(包括烘干、育秧、农机服务),每个补助5万元;新建省级多功能综合性智能化育秧中心,每个补助20万元。
市财政安排5万元的奖励资金支持水稻高产优质示范竞赛活动;安排50万元用于奖励优秀种粮大户。
镇乡、街道也要结合实际,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今年用于粮食生产扶持资金总额比去年增加10%以上,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完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土地流转的扶持力度,制订并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扶持政策实施办法》,镇乡、街道要加强土地流转扶持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把土地流转工作作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减少抛荒的主要举措来抓,积极引导培育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要把早稻生产作为全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土地流转、强化社会化服务、及早签订粮食订单等一系列措施,鼓励农民多种早稻、种好早稻。要坚决制止全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鼓励和引导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承包季节性流转土地,建立和健全抛荒地复耕长效机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