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兰溪市2012年服务业发展“五比”竞赛评比暨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兰委办〔2012〕99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全市发展服务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具体名单通知如下:
一、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一)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
一等奖:游埠镇、灵洞乡、马涧镇,各奖励3万元;
二等奖:赤溪街道、兰江街道、女埠街道、云山街道、诸葛镇,各奖励2万元。
(二)牵头部门:
一等奖:商务局、统计局、发改局,各奖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