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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兰溪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兰政办发〔2012〕85号)文件精神,我市成立了兰溪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现刻制“兰溪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印章一枚,自2013年2月1日起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