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步伐,根据省建设厅《浙江省园林城市申报和评审办法》、《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把推进项目建设作为重点,采用点上插绿、线上延绿、面上铺绿的方法,绿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市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有较大幅度提高。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有利于全面评价和巩固绿化建设成果,为国家级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改善百姓生活环境,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出发点,以增强市民绿化意识,完善城市绿化管理机制,建设绿化精品,扩大绿化总量为重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大力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全面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努力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兰溪“追赶跨越、重振雄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高标准修订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生态建设,力争在2013年实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并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市,努力把兰溪建设成为自然风貌与城市景观交相辉映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四、主要任务
(一)按照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修订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以高品位的规划设计引导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大手笔、有特色”的原则,修订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湿地保护规划;规定“绿线”管制范围,编制好控制性详规,分解指标,落实用地;规划一批有一定规模、分布合理的城市公园;合理、均衡布局公共绿地。以城市中心区绿地和经济开发区绿地建设为中心,将城郊绿化纳入城市总体绿化,构建符合兰溪特色的绿地系统格局。
(二)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步伐
以城市道路、河道水系,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绿化建设为重点,以“绿化先进单位”、“绿化达标单位”评选活动为载体,逐步缩小各单位,各区块间的绿化差距,进一步提高绿化建设整体水平。目前市区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已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指标,力争在2013年底,绿化覆盖率达到36.5%,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的档次。完善城市街头绿化、道路绿化建设,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85%以上,城市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25%。加强小区绿化建设,使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改造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25%。加强苗圃建设,使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加强全面义务植树工作,提高市民对义务植树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各方的努力,使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均不低于85%,形成地面绿化、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的良好景观效果。加强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突出植物景观,使绿地面积占陆地面积70%以上;绿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维护良好、特色鲜明;广场建设要突出城市特色,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
(三)按照建设现代生态城市的要求,进一步加快生态建设步伐
按照建设现代化生态城市的要求,建设山水风光与人文景观相和谐的自然景观,促使城市生态环境向绿化、净化、美化的可持续生态系统转型,形成天蓝、水绿、气爽、花繁、叶茂的自然景观。把城市道路与环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至市区路段和市区其他重要门户区域营造兰溪特色的绿色生态环境。规范建设防护绿地,形成道路、水系防护绿地系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热岛效应强度≤4.0℃;城市大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4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00dB(A);城市规划区内的河道整治改造取得明显效果。
(四)进一步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步伐,优化人居环境
加强市政设施建设,拉开城市框架,改造城市道路,完善城区污水管网,推进城市行车、停车管理,加快横山大桥及金角大桥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加快保障房建设,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改善百姓生活质量,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硬化、绿化背街小巷,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加强渣土管理,治理扬尘污染,使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负责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的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及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
(二)统一思想,明确职责
按照创建标准,将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给相关部门。使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担负起创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建立市、街道(镇乡)及有关部门城市绿化目标责任制,形成市、街道(镇乡)、村(社区)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完成本部门的实施计划,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宣传,形成氛围
创建园林城市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宣传部门要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开辟专刊专栏,做到每周有宣传,报道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相关工作,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创建园林城市不仅是提升兰溪城市形象的需要,更是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爱绿、护绿意识,维护绿化成果。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结合实际,运用经营城市的理念。以城为主,为城所用,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多方筹资为辅的多元化投资体系。坚持政府、集体、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园林绿化事业,积极开展群众认建、认养、认管绿地和古树名木保护等活动,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园林绿化建设。
(五)完善法规,依法行政,加大绿化执法工作力度
在《兰溪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基础上,出台《兰溪市绿地养护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城市园林绿化执法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现有绿地性质,对任意侵占城市绿地、非法砍伐城市树木、破坏绿化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抓好市区建设项目绿化建设实施情况的跟踪反馈、检查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依法抓好绿化建设和养护,保护绿化建设成果。
(六)加强绿地控制,严把绿地审核关
要建立并严格执行城市绿化“绿线”管理制度,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切实保证城市绿地用地。要按照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好绿地,使一般建设项目绿地指标达30%。要认真把好建设项目的绿化审批关,凡绿化用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七)营造生态景观绿地,提升城市景观质量
以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及城市闲置地块为实施重点,以营造生态景观绿地为目标,坚持适地适树,讲求实效,全面推进的原则,多种树,种色叶树,突出植物群体美,提升绿化品位。实施鲜花亮丽工程,在城市公共绿地及主要景观节点摆放鲜花,以鲜花装扮城市,提升城市景观质量。继续实施美化、洁化、亮化工程,整体提升城市品质。
(八)加快改革,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探索完善绿化养护管理模式,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管理承包责任制,完善统一检查、考核制度。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按照绿化管理标准,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努力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水平,保证绿化景观效果。
附件:兰溪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兰溪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一)
类型 | 序号 | 指 标 | 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 Ⅲ级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1综合 管理 | 1 |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 ①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独立的专业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②依照法律法规有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 市委办 市府办 行政执法局 | 市法制办 | 2013年4月 |
2 |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 ①近三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②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并逐年增加。 | 财政局 经济开发区 | 行政执法局 | 2013年4月 | |
3 |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 | 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②近三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 | 行政执法局林业局 科技局 科 协 |
| 2013年9月 | |
4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编制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经政府批准实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行政执法局 | 建设局 | 2013年9月 | |
5 | 城市绿线 管理 | 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 行政执法局 建设局 | 宣传部 | 2013年5月 | |
6 | 城市蓝线 管理 | 划定城市蓝线,蓝线的管理和实施符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的规定。 | 建设局 | 水务局 | 2013年5月 | |
7 | 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 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义务植树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 行政执法局 | 林业局 | 2013年4月 | |
8 |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 ①已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 行政执法局 | 兰江街道 云山街道 上华街道 经济开发区 | 2013年3月 | |
9 | 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 ≥70% | 行政执法局 | 宣传部 | 2013年3月 |
兰溪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二)
类型 | 序号 | 指 标 | 省级园林 城市标准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2 绿地 建设 | 1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5.5% | 行政执法局 | 建设局 经济开发区 统计局 | 2013年4月 |
2 | 建成区绿地率(%) | ≥30.5% | 行政执法局 | 建设局 经济开发区 统计局 | 2013年4月 | |
3 |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8.00㎡/人 | 行政执法局 | 建设局 公安局 经济开发区 统计局 | 2013年4月 | |
4 |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 ≥60% | 行政执法局 | 建设局 | 2013年4月 | |
5 | 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 | ≥22% | 行政执法局 | 建设局 | 2013年4月 | |
6 | 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 | ≥4.00㎡/人 | 行政执法局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anxishi/20210603/24521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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