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兰溪市创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创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10〕27号)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创建“平安渔业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海渔安〔2010〕21号)、《关于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浙海渔安〔2013〕12号)的精神,在成功创建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渔业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建设“平安兰溪”的总体部署和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基层渔业安全监管网络,夯实渔业安全生产基础,构建渔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推动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工作职责,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加强对渔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考核工作,全面提高渔业生产者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有效减少渔业安全事故,进一步营造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组建创建活动组织机构,明确专门机构和单位,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事务;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做好全市宣传发动工作。
(二)实施阶段(
对照创建“平安渔业示范县”考核标准中要求的渔业安全管理政府重视机制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健全、安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制度有效执行风险保障、应急管理机制运行顺畅、渔业船员培训管理规范、宣传广泛深入形式多样、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渔业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平安渔业创建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管理工作创新十一项内容,分级分块分解落实工作任务,逐条逐项组织开展实施。
(三)自评申报阶段(
按照“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内容和标准,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档案和收集整理资料,认真做好总结自评,查漏补缺,及时申报,迎接验收。
(四)考核验收阶段(
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渔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强化水务(渔业)、安监、公安、气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政府领导、渔业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应对渔业安全突发性事件“110”联动处置机制,应急预案指挥调度机制运行顺畅;镇乡、街道切实加强对“平安渔业创建”工作的领导,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渔业村落实专(兼)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健全监管体系,加强渔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对镇乡、街道渔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改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不断提升镇乡、街道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健全和完善各类渔业安全生产制度
为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努力落实渔船管理、船舶检验登记及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制度,严格执行渔业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规定,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完善渔业信息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机制,配备渔船安全设备,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预案,确保渔业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对各项指标的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