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支农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现就建立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以进一步明确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职责为主线,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为抓手,建立财政部门和农口部门及镇乡、街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体系,形成监督管理合力,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项目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与依法监管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依法监管、依法追究。
2.坚持权责统一与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各级目标的事权划分及职能追究和项目管理规定,各司其职,分级负责。
3.坚持政策激励与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支农资金分配机制,实行支农资金分配与专项检查结果、绩效考评情况及财政支农工作实绩挂钩,并对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追究责任。
二、适用范围
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制适用范围包括财政安排,归口农办、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国土等部门管理的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具体包括:支持农业生产性资金和项目、支持农业基础设施性资金和项目、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环境治理)资金和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农民培训资金和项目以及其他支农资金和项目。
三、职责划分
财政、农口部门分别是支农资金和项目监管的责任主体,应
按照各自的职能,正确行使职责。
1.市财政部门职责
根据市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编制年度农口部门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支农资金整合方案,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联合农口部门做好支农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工作,对申报的支农项目的合规性负责;对上级以因素法切块分配的支农资金,联合农口有关部门按规定落实到具体项目;联合农口部门下达财政支农项目实施计划。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加快支出进度与确保资金安全并重的原则,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履行审核、拨付、报账程序,保障支农政策和项目落实。
加强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支农资金和项目的绩效管理、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审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加强对财政支农工作的指导,会同农口部门组织开展支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
2.市农口部门职责
根据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编制申报本级年度预算。
按管理办法或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指导项目单位编写项目申报文本,会同财政部门或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单位申报的支农项目进行审核;会同财政部门申报支农项目;对申报的财政支农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依据本级部门预算和上级下达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会同财政部门落实具体实施项目,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及筹资计划等要素;对于项目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的,会同财政部门按原程序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