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宣传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成果,展示推广名特优新农产品,扩大农业交流与合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和浙江(上海)名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94号)精神,现将有关组织参加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及时间、地点
2013年浙江农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省农博会)于2013年11月22~26日在杭州举办。省农博会展示区设在浙江新农都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展销区设在浙江农业展览馆(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2013年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以下简称上海农展会)于2013年12月20~24日在上海光大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上海农展会和省农博会相互衔接,统一部署落实。
二、参展企业和产品的条件
1.本市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星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2.展销的产品,必须是自己生产或经营的产品,不能代销其他产品。产品质量达到有关规定的安全标准,包装标识标注符合相关要求。
3.获得无公害、绿色或有机等农产品认证的,加工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
⑴近几年市政府或部门评选出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
⑵市推荐参加本次农博会评奖的农产品及加工品。
⑶有较高知名度的传统名特产品。
4.参加上海农展会同时落实参加省农博会。
三、组织申报要求
根据省农博会组委会安排,分配每县、(市、区)展位7个,我市将对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和星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进行筛选,推荐10家左右参加省农博会和上海农展会。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和合作社自愿填写申报表(见附表)。原则上每个镇乡、街道申报1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星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相对较多的镇乡、街道限报2家。镇乡、街道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13年9月10日前上报市农业局,经资格审核后确定参加省农博会和上海农展会的企业和产品。请市农业局积极组织指导镇乡、街道做好相关申报工作,镇乡、街道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联 系 人:章跃丰,联系电话:0579-88892366
农民信箱:兰溪市农产品营销管理中心 章跃丰
附件:
1.2013浙江农业博览会参展企业申报表
2.2013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参展企业申报表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3浙江农业博览会参展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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