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增强我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科学性,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组织编制市政府201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现就201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其实施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充分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拟定201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于2014年4月1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立项。
二、报送规范性文件立项申请,应当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工作计划以及法律、法规依据等做出说明,并填写《兰溪市201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申报表》(见附件)。
三、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申请由市政府法制办汇总、整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要求和年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要综合论证,提出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印发执行,并负责督促落实。凡应报未报或虽经申报未获批准的规范性文件项目,一律不得列入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