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正文

关于印发兰溪市“五水共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现将《兰溪市“五水共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兰溪市委办公室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211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五水共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总体部署,切实推进我市治水工作,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工作要求,以科学治水、依法治水、铁腕治水、全民治水为指导,倒逼转型升级,促进人水和谐,推进生态兰溪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达到三年(20142016)解决突出问题,明显见效;五年(20142018)基本解决问题,全面改观;七年(20142020)基本不出问题,实现质变。

三、工作内容

围绕“综合治污水、合力防洪水、科学排涝水、安全保供水、全民抓节水”,实施治水十大工程,实现“清三河、四覆盖、两转型”(清三河:清理黑河、臭河、垃圾河;四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污水主管网全覆盖、畜禽养殖整治提升全覆盖、河道保清保洁全覆盖;两转型:农业转型、工业转型)。

(一)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1.编制市域水污染防治整体规划。

2.编制市域污水管网规划及三年行动方案,实现市区污水主管网全覆盖。

3.继续推进三江采(制)砂整治。

4.开展“四无一查报”活动,即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河中无障碍物、三江两岸无规模化畜禽养殖,查报河道排污口

5.实施湿地建设,加强生态净化能力。

6.加强市政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

()市、镇级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

1.推进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及二期项目建设。

2.加快镇级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

3.2014年底前游埠、黄店、诸葛、马涧、梅江等镇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香溪镇污水处理厂力争投入试运行。

(三)工业污染整治工程

1.推进造纸、化工、印染等六大行业整治提升。

2.继续开展“绿剑”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解决群众反映水污染突出问题。

3.推进“低、小、散”企业作坊整治。

(四)农村污水污染治理工程

1.制定并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三年行动方案。

2.落实山塘、水塘清洁工作,确保每个行政村一个“门口塘”的清洁。

3.建立农村保洁长效机制。

4.继续推进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并研究其他畜禽污染治理方案。

5.推广科学使用农药和配方施肥。

6.推进洁水养殖。

7.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中小流域治理工程

1.落实全流域河道的“河(段)长制”。

2.指导各镇乡(街道)编制“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3.继续实施梅溪等中小河流治理。

4.推进最美河流(游埠溪)治理,最差河流、黑臭河(浒溪、吴村溪、郑家排渠、香溪、水亭溪)整治及垃圾河清理。

(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开展芝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2.全面实施中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3.开展中小型水库、重要山塘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七)钱塘江堤防加固工程

1.完成城市排涝规划修编。

2.完成城东片防洪堤应急工程建设。

3.完成金华下达钱塘江农防和干堤加固改造任务。

4.开展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

(八)城乡安全供水工程

1.编制市域供水规划。

2.加快溪西水厂搬迁。

3.推进第二水源工程建设。

4.实施农村饮水提升工程。

5.完善市、镇、村三级水质监测机制。

6.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九)节水工程

1.完成节水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修编工作。

2.研究阶梯水价方案。

3.开展节水型社区创建。

4.开展农业节水。

5.推进雨水回收利用。

6.督促企业中水回用。

7.完善分质供水体系,实施开发区工业分质供水。

8.实施主城区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改造工程。

9.开展全市自备水源调查。

10.开展中小型灌区节水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

(十)全民治水工程

1.继续开展“兰江生态行”活动。

2.建立环保志愿者组织。

3.开展整治最差河流、打造最美河流活动。

4.倡导全民治水,动员全社会参与建立“五水共治”公益基金。

5.大力开展全民植绿护绿行动。

6.探索形成全民治水的工作机制体制。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书记吴国成、市长朱瑞俊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蔡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月莲、副市长陆献龙、吴一成、吴乐华、何吉军、市政协副主席朱恒德任副组长,市委办、市府办、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市农办、监察局、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地税)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统计局、安监局、行政执法局、旅游局、工商局、供电局、气象局、开发区、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广电台、兰江导报、钱江水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副书记蔡艳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市长陆献龙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部:

①综合部由市委办、市府办、市农办、环保局、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局、行政执法局组成,负责面上协调及信息掌握。

②规划建设运行部由建设局、市农办、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组成,负责治水项目规划建设及运行。

③监督考核部由监察局、公安局、环保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负责数据检测、巡查执法及工作督查。

④宣传发动部由宣传部、环保局、水务局、行政执法局、团市委、妇联、广电台、兰江导报组成,负责做好宣传发动,营造全民治水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五水共治”抓住了改革的突破口、发展的制高点、群众的关切点,既扩投资又促转型,既优环境更惠民生,是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治水工作抓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各牵头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快制定并牵头实施具体工作方案,配合部门要积极协助,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监督,强化保障。纪委监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建立定期督查考核制度,强化暗访抽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并将“五水共治”工作列入单位年度综合考评,且加大考核力度。同时,财政局要积极筹措治水资金,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1.兰溪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五水共治”十大工程责任分工表

 

 

 

 

 

 


附件1

 

兰溪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吴国成(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朱瑞俊(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蔡  艳(市委副书记)

        赵月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陆献龙(副市长)

        吴一成(副市长)

        吴乐华(副市长)

        何吉军(副市长)

        朱恒德(市政协副主席)

  员:汤浩江(市委办主任)

翁柯卫(市府办主任)

  斌(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驰(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建星(市法院副院长)

盛娅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贞(市农办主任)

        徐庆康(市监察局局长)

        施廷涌(市环保局局长)

          伟(市发改局局长)

        胡纪土(市经信局局长)

        陈伟通(市公安局党组副书记、政委)

        陈根斗(市财政〈地税〉局党组书记)

        赵红卫(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叔东(市建设局局长)

        龚建峰(市交通局党委书记)

        蓝一飞(市水务局局长)

        严秋林(市农业局局长)

        冯汉生(市林业局局长)

          靓(市卫生局局长)

        王学庆(市安监局局长)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anxishi/20210603/24500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