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计(2014~2016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计划
(2014~2016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金华市商品交易市场暨农贸市场提升发展推进会议精神,加快实现我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全覆盖,改善人民群众购物环境,结合《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实施方案》和《兰溪市农贸市场建设发展规划(2013~2017)》,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的意义
农贸市场是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的主要渠道和农产品消费的重要场所,与群众关系最为密切。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对改善民生、优化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保供给、保安全、稳物价”为要求,以“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通过“改造一批、规范一批”,全面提升我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为群众提供一个环境舒适、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的购物场所,造福于民,提高城市品位。
三、工作目标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改造的原则,对农贸市场硬件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规范市场布局,完善市场设施(设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我市所有农贸市场改造提升:2014年底,完成改造3家;2015年底,力争完成改造5家;2016年底力争完成改造6家。按照成熟一家、创建一家的原则,在全市各农贸市场广泛开展市场创建工作,提升农贸市场品位:2014年创建放心市场2家,二星级市场3家,一星级市场1家;2015年力争创建放心市场4家,三星级市场1家,二星级市场2家,一星级市场2家,省文明示范市场3家;2016年力争创建放心市场1家,二星级市场3家,一星级市场3家,省文明示范市场2家。
四、政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计划拟订及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开展放心市场、星级市场、文明示范市场创建的相关指导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对新创建的放心市场,在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财政按1:1配备,专项用于放心市场创建(若上级没有资金安排的,由市政府给予每家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今后三年改造提升及创建资金由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融资筹集,市财政从2015年起按贷款实际本息支出需求安排资金支付本息,直到还清为止。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设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专户,对有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三)强化部门协作。继续执行以往行之有效的“政府强势推进、乡镇勇担责任、部门快速联动、市场积极参与”工作格局,为列入市政府改造提升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减免或就低收费。
(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创建的重要意义,宣传各项政策举措,提高市场举办单位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贸市场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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