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2015年度电子商务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2015年度电子商务工作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电商换市”战略,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子商务经济加速发展,优化兰溪电子商务生态环境,构建电子商务全产业链支撑体系,努力创建省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1213”工程,即培育100个电子商务企业、20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10个市级电子商务园区(产业基地)、年度电子商务培训3万人次。到2015年底,全市电商网络零售额增长30%以上,规上限上电商销售额达到20亿元;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规模以上电子制造业产值增长15%以上;完成生产企业电商普及率达30%,其中规上企业达40%以上。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创建省电子商务示范市。
二、工作行动
结合兰溪经济结构和产业特征,2015年电子商务发展重点实施六大工程。
(一)电商主体培育工程
加快电商园区(产业基地)建设,要求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创建电子商务园区(产业基地),全市年内盘活存量房产10万平方米以上,培育10个市级电子商务园区(产业基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电商招商引资计划,引进超亿元的电商大项目(企业)2个以上;培育多层级电商企业,培育电商企业(含工业分离服务业)100家;全市网络零售额增长30%以上,规上限上电商销售额达到20亿。
责任单位:电商办、商务局、镇乡(街道)、开发区
(二)工业企业“电商换市”工程
推进生产企业电商拓市场,完成生产企业电商普及率达30%,其中规上企业达40%以上,规上企业数180家以上;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0%以上;规模以上电子制造业产值增长15%以上。配合金华市“阿里巴巴产业带”建设,推动兰溪产业电商化建设。
责任单位:经信局、镇乡(街道)、开发区
(三)服务业电商普及工程
开展专业市场(不含农贸市场)上网工程,加快传统商业街区向网络市场转型,专业市场电商普及率达20%,培育电商应用示范专业市场1个。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镇乡(街道)、开发区
(四)农村(社区)电商延伸工程
1.发展农村、社区电子商务,建成1个市级农村电商配送中心、20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社区E邮政建设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邮政局、合作银行
2.开展我市电商专业村示范创建,建成电商专业村1个。
责任单位:农业局、镇乡(街道)、开发区
(五)电商配套服务平台建设
1.建立农产品电商网络销售平台。结合我市实际,引导传统农产品营销模式转型;建设“特色中国·兰溪馆”,鼓励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驻。
责任单位:农业局、供销总社
2.建立跨境电商服务贸易平台。借助嘉宝物流,增设“云网仓”和“海外仓”,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在货品通关、外汇结算、出口退税等方面为跨境电商提供全方位服务。新增跨境电商经营户10家,年交易额增加1000万美元。
责任单位:邮政局、商务局
3.建立旅游电商网络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旅游微信宣传推广平台,开展体验性消费的电子商务;创新购物节、休闲旅游节等办节思路,推动“实体节会”向“网上节会”延伸发展;实施智慧城市试点,加大古村落旅游的电商网络营销力度。
责任单位:旅游局
4.建立电商监测平台,初步形成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开放式网络监管模式。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5.建立市电商发展官方网站,加大电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优势,设立电商发展专题版块,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电商办、市委宣传部
6.建立浙江云计算中心兰溪分中心,强化技术支撑保障;筹建成立市电商协会,建成市级电商服务中心1个。
责任单位:电信公司、商务局
7.建立电商统计指标体系,为电商宏观管理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统计局
(六)电商人才培育工程